湖南衡阳,黄先生40岁了还单着,一直盼着能成个家。经人牵线,他见了个女子,模样谈

梅姐说法 2025-11-21 13:42:05

湖南衡阳,黄先生40岁了还单着,一直盼着能成个家。经人牵线,他见了个女子,模样谈吐都合他心意,两人越聊越投机,黄先生觉得缘分到了,不知谁先提了结婚,竟一拍即合,不到4小时就领了证。 本以为幸福生活就此开启,可现实却给了黄先生一个教训。 领完证走出民政局,黄先生满心欢喜,觉得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可这喜悦还没捂热乎,两天后妻子就催他去广州打工,黄先生心里虽想多陪陪她,可想着以后的日子,还是答应了。 出发前一晚,黄先生想着以后要分隔两地,就想抱抱妻子,留个温暖的回忆。 可他刚伸手,妻子就像触了电一样,猛地把他推开,还大声嚷嚷着要打架。 黄先生愣住了,只能安慰自己,可能是妻子比较保守吧。 黄先生到了广州,一头扎进工作里,每天累得腰酸背痛,就盼着能和妻子多说说话。 可每次他主动联系妻子,妻子总是敷衍了事,没说几句就挂电话。 倒是妻子主动打来的电话,每次都有新花样,目的却只有一个,要钱。 有一次,妻子打电话来说家里亲戚急需钱,黄先生听后,二话不说就转了钱过去。 可没过多久,妻子又说亲戚需要钱,黄先生有点犹豫了,他问妻子,这亲戚需要这么多钱,花哪里了呢? 妻子一听就火了,大声吼道,你管这么多干,你要是不转,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黄先生被吼得没了脾气,只能又转了钱。 还有一次,妻子说想买个新手机,黄先生想着自己在外打工,妻子在家也辛苦,就同意了。 可没过几天,妻子又说手机丢了,要再买一个。 黄先生心里犯起了嘀咕,这手机怎么说丢就丢了呢。 他试探着问妻子,是不是没保管好,妻子立刻就炸毛了,你什么意思,怀疑我骗你钱是不是,我天天在家累死累活的,买个手机怎么了。 黄先生赶紧解释,自己没那个意思,又转了钱过去。 就这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黄先生24万的积蓄就花得精光。 他看着账户里可怜的余额,心里越来越慌,这钱到底都花哪了呢? 他给妻子打电话,想问个清楚。 可妻子一听他要问钱的事,立刻就变了脸,不许他再联系自己,还说再打电话就离婚。 黄先生彻底懵了,他不知道妻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是真的遇到了困难,还是从一开始就图他的钱。 这日子还怎么过下去,黄先生越想越委屈,他坐在出租屋里,想起自己为了这个家,每天辛苦工作,省吃俭用,可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他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相识不到4小时就领证,是不是太草率了。 可当时自己真的太渴望有个家了,看到妻子合心意,就什么都顾不上了。 现在想想,这婚姻就像一场梦,梦醒了,只剩下一地鸡毛。 黄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继续和妻子沟通,想办法挽回这段婚姻,还是选择离婚,及时止损呢。 这24万,对黄先生来说,那是他多年的积蓄。 他辛苦攒钱,就盼着能有个温暖的家,可现在钱没了,家也不像家,黄先生心里委屈又愤怒,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黄先生真心想结婚过日子,妻子要钱就给。 可妻子婚后只共同生活两天,就催他打工,拒绝亲近,限制联系,还频繁要钱。 这让他实在难以接受,他觉得妻子根本没把他当丈夫,就是冲着他的钱来的。 妻子这么做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如果真想和黄先生过日子,怎么会这么急着要钱,还不让联系。 难道她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过日子,只是想骗钱? 妻子婚后的行为,明显是以婚姻为幌子索取财物,违背了婚姻本质。 婚姻本应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共同生活,可她倒好,只想着从黄先生这儿拿钱。 《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一方以结婚为手段,向另一方索取大量财物,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妻子婚后只共同生活两天,就频繁要钱,24万积蓄很快花光,这明显符合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特征。 黄先生有权主张妻子过错,在离婚诉讼里要求返还财产。 因为妻子的行为,损害了黄先生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妻子索取财物,虽不一定是隐藏、转移等行为,但性质类似,黄先生要求返还财产是合理合法的。 黄先生给妻子的钱,都是自愿给的,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婚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因索取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黄先生因为妻子索取财物,积蓄花光,生活肯定受到影响,所以有权要求返还。 如果妻子不肯返还,黄先生该怎么办? 黄先生可以先和妻子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妻子返还相应财产。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妻子以婚姻为幌子,婚后短时间内频繁索取黄先生大量财物,违背婚姻本质,损害黄先生合法权益。判决妻子返还黄先生24万元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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