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坐地铁时,发现男子的手机闪了一下,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而男子则表示,我的

芹姐说法 2025-11-21 16:42:28

北京,女子坐地铁时,发现男子的手机闪了一下,怀疑对方偷拍自己。而男子则表示,我的手机只要一来电就会闪一下,不信你找人来查,或者报警也行,我可没有兴趣拍你。 女子披着一头长发,戴着时尚的帽子,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再加上一件橘色的蝙蝠衫,看起来真的很时尚。 女子可能也觉得今天的打扮特别不错,所以站在地铁上也挺直了腰板,感觉非常自信。 她上车后,大概巡视了一周,看到除了男子之外,其他女生都没有自己穿得好看,也没有自己有气质,所以觉得自己是车厢里的焦点。 她心中正这样美美的想着,突然看到对面坐着的男子手机闪了一下,顿时警觉起来:自己穿得这么好看,人也长得漂亮,会不会是对方在偷拍自己? 女子的性格本就是敢怒敢言,她直接斥责对方为什么偷拍自己。 男子赶紧解释,生怕周围的人误解,说自己的手机亮了一下,是因为来电了,我的手机设置就是这样的。 女子却认为对方在狡辩,谁的手机来电会闪一下?这分明是想掩饰自己偷拍的行为,于是继续和对方对峙。 男子觉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端,不能仅凭女子一句话就认定自己偷拍,你得拿出证据来。 男子接着说,你没有证据,我可以给你证据,你找人来查看一下我的手机就知道了,或者你打一下我的手机,看看会不会亮。 女子还是觉得对方在狡辩,自己明明长得那么好看,就站在他前面,他不是偷拍,还能干嘛? 男子都觉得无语了,我都让你找人来检查我的手机,或者你报警也行,你可不能张口就来诬陷人。 男子补充道,你长得漂亮也好,穿得漂亮也好,都与我没有关系。我一天到晚就想着上班挣钱,让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孩子过好日子,压根对其他女性不感兴趣。 女子依旧不相信,她觉得现在这样狡辩的人太多了,男子的这番说辞,在她看来就是在掩饰自己的心虚。 周围的人也纷纷看了过来,大家觉得男子看起来一脸正气,既然他都主动提出让女子报警,肯定是有十足的底气,手机闪一下应该不是偷拍,就是正常的来电提示。 至于来电时手机会不会闪,每个人的手机设置不同,款式和功能也不一样,这很正常。 大家认为,女子如果真的想要制止偷拍这种违法行为,那就得拿出实证,或者直接报警,民警会依法检查对方的手机。 当然,也有人猜测,或许是男子没偷拍成功,没拍到东西,所以才不怕检查。 还有人疑惑,女子穿得严严实实的,男子坐在她正前方,到底要拍什么?要是想看穿着,女子的穿着也没有特殊之处;要是想看脸蛋,女子还戴了帽子,只能看到一部分,实在没有偷拍的必要。 不过,大多数人表示,女子也不要太敏感了,两人距离那么远,根本拍不到什么。有时候也不要过于自信,没必要觉得所有人都会盯着自己。 一、大冬天女子穿着较多,即使被偷拍,也不构成侵犯隐私权,最多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禁止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隐私权的保护核心是“私密”,女子冬季穿着严实,未暴露身体私密部位,偷拍行为未触及规定的私密空间、活动或信息,所以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但如果男子未经女子同意,拍摄其外部形象,则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女子可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二、若男子确系手机来电闪烁,女子无证据诬陷其偷拍并影响其社会评价,构成对男子名誉权的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拘留或罚款。 男子已主动提出让女子检查手机或报警验证,而女子无任何证据却当众斥责其偷拍,该行为属于捏造事实诽谤。 若此行为导致周围乘客误解男子、降低其社会评价,就符合名誉权侵权的要件,男子有权要求女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若情节较重,女子还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或罚款。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呢? 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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