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中国还在搞口头抗议,但真相是,北京接连祭出的“重申敌国条款”和“通报联

茂盛楼兰 2025-11-23 23:38:42

很多人以为中国还在搞口头抗议,但真相是,北京接连祭出的“重申敌国条款”和“通报联合国”两招,是在法理上拿到了对日直接动武的“独家执法权”,开战的一切法律准备已经就绪! 先把“敌国条款”这张王牌的分量说透,写在《联合国宪章》第53、77、107条里,白纸黑字,全球公认,核心意思就一句话:日本作为二战轴心国战败国,要是再敢重拾侵略老本行,中、美、英这些联合国创始战胜国,不用等安理会扯皮,直接动手收拾它都符合国际法。 别以为这是老黄历,1995年联合国大会倒是想过删了这些条款,可宪章修改得五常全点头加三分之二会员国同意,这门槛根本跨不过去,所以直到现在,这几条还是捆在日本身上的“法律紧箍咒”。 单说第107条最狠,明明白白写着“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敌国因战争而采取之行动”,翻译过来就是,当初打败你的国家,见你再犯浑,出手收拾天经地义,联合国都管不着。 再配上第53条授权区域组织也能动手,第77条管着敌国领土处置,三条凑一起,简直是为防日本军国主义复活量身定做的“三维管控网”,那些觉得中国只是口头抗议的人,多半没看懂这条款背后的分量,这可不是外交辞令,是把动武的法理依据直接摆到了台面上。 11月21号中国驻日使馆特意用中日双语在社交平台发声重申这一条款,就是怕日本假装看不见,要知道这不是空泛的表态,背后紧跟着实打实的动作,同一天,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直接给秘书长古特雷斯递了信函,还变成联大正式文件发给了193个会员国。 这步棋走得妙,等于把“日本若武力介入台海就是侵略”这个定性,拿到全球舞台上备案了,以后真要动手,全世界都得认这是合法自卫。 有人可能觉得“自卫权”谁家都有,可日本的情况特殊就特殊在“敌国”身份上,一般国家要行使自卫权,得等挨了打、马上报安理会,还得讲究分寸,但对着日本,有“敌国条款”兜底,只要它露出侵略苗头,中方动手的法理门槛直接低了一截。 毕竟,这是二战后国际社会定下的“特殊规矩”,专门防着它这种有侵略前科的主儿。更别说还有《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这些老文件撑腰,连中日建交时的联合声明里,日本都认了《波茨坦公告》的效力,现在自己往火坑里跳,纯属求锤得锤。 中方这时候祭出两招,等于先把法律武器亮出来,你敢动,我就敢依法收拾你,而且是联合国都认可的合法执法,这可比单纯抗议管用多了,之前外交部召见日本大使、提醒公民别去日本,是先敲警钟,现在重申条款、通报联合国,就是把“执法授权书”拿到手了。 可能有人觉得这是小题大做,可看看历史就知道,一战没彻底按住德国,才养出二战的祸根,“敌国条款”本来就是吸取教训搞出来的“保险”,日本这些年忙着修宪扩军,右翼还总否认战争罪行,战后改造根本没彻底,这时候把法理底线划清楚,就是防止历史重演。 再说了,联合国本质上就是五常主导的战后秩序平台,日本还天天做着入常的梦,说白了就是想从阶下囚混进管教队,中方这时候亮明条款,也算帮它醒醒脑。 这两招的意义不是要主动挑事,而是把“开战的法律前提”先铺垫好,中方早就说了,自卫权是最后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不用,但法律准备必须做在前面,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中国对付日本的军事行动有《联合国宪章》背书,有国际条约支撑,真到那一步,谁想帮日本说话都得先掂量掂量国际法,这才是最高明的博弈——不是喊打喊杀,而是先把法理路铺平,让对手知道,敢越界就得付出合法代价。 说到底,那些觉得中国只懂口头抗议的人,是没看懂外交博弈的深层逻辑,抗议是表,法理是里,现在里子已经扎实了,等于把执法权稳稳攥在手里,日本要是真不识趣,那就是撞在法律的枪口上,到时候可别怪没提前打招呼,这两招看似平静,实则是最硬的警告:战后秩序不是摆设,犯了错,就得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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