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日发布涉家暴8个典型案例,指引人们破除对于家庭暴力的一些错误观念,主要

张荆律师 2025-11-25 19:41:59

最高法近日发布涉家暴8个典型案例,指引人们破除对于家庭暴力的一些错误观念,主要是以下几点:误区 1:同居不算“家庭”,打骂只是感情纠纷?稳定同居、共同生活的伴侣,即便未领证也属家暴规制对象。精神暴力绝非吵架拌嘴,持续辱骂、恐吓、贬损人格,只要情节恶劣(如致被害人精神崩溃、自残自杀),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误区 2:受害者没反抗,就是“自愿”发生关系?家暴的核心是“控制”,施暴者的强势地位、暴力威慑会让受害者陷入恐惧,不敢反抗不等于自愿。法院可引入心理、生理专家辅助判断,透过“无反抗”的表象,还原受害者的真实处境。误区 3:没及时报案,证据就无效了?受暴人因害怕报复、顾及情分而延迟报案,是家暴案件的常见特征,不影响陈述的可信度。法院会结合施暴者日常行为、双方关系等综合判断,不让“迟来的求助”错失法律救济。误区 4:未成年人“翻供”,不能作为定罪依据?未成年被害人的陈述,只要细节真实、符合其年龄认知,且能排除诱证、诬告可能,就可作为证据。法院会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构建证据链,破解家庭成员间性暴力“取证难”的困境。误区 5:自残威胁不算家暴,只是“情绪失控”?家暴不止肢体殴打,通过自残制造恐惧、迫使对方屈服的行为,属于精神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快速签发,禁止施暴者接触、威胁受害者,相关部门会联动执行。误区 6:“打是亲骂是爱”,暴力管教是正常教育?未成年人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打骂、体罚超出合理管教限度,造成身体伤害或心理创伤的,一律认定为家暴。施暴方将丧失直接抚养权,这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硬性要求。误区 7:全职主妇没收入,离婚时只能少分财产?家务劳动与外出工作具有同等价值!长期承担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料理家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涉家暴案件中,法院还会通过财产分割倾斜、损害赔偿等方式,对受害者进行双重保障。误区 8:施暴方争取抚养权,只要经济条件好?施暴方一般不宜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家暴不仅会给子女造成心理创伤,还可能导致暴力代际传递。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将家暴行为作为重要否定性因素,优先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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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