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同居前一定要先搞懂:“搭伙过日子”的钱和安全,到底怎么算? 最近刷到“婚前同居算家庭成员”的新规,好多朋友慌了:“那同居时他花的钱,分手了是不是要我对半掏?”“万一他装深情骗我同居,最后让我背债怎么办?” 今天小编就掰开揉碎给大家来说一说。 首先,同居不是“低配版结婚”,但踩坑了真的会赔钱又糟心,这篇是给所有准备/正在同居的人的“避坑指南”。 先搞懂最关心的:他为你花的钱,分手要还吗? 别一听到“共同生活”就慌,不是所有钱都要“均摊”。 比如他追你的时候天天请吃饭、过节发520红包、送你一支口红——这些叫“赠与”,是他自愿给的,哪怕后来发现他是骗你同居,这钱也不用还。哪怕他说“这是我给你的恋爱基金”,只要是小额、没明确说“要还”,都算白给。 但如果是大额支出且是“为了共同生活”,比如他付了半年房租,你俩一起住了三个月;或者他买了个冰箱放在同居的房子里,你俩一起用——这种属于“共同消费”,分手时可能要按你实际用的时间/份额补钱,但不是“一人一半”,比如你只住了一个月,就只承担1/6的房租。 还有种最容易踩坑的:他说“我给你买个包,算我们一起的资产”,转头给你转了2万,备注“恋爱备用金”。 这种模棱两可的大额转账,万一分手他说“这是借给你的”,你可能得拿出证据证明“这是他自愿送的”——所以收大额转账时,要么明确说“这是你送我的哦”,要么让他备注“赠与”,别稀里糊涂收。 再讲更重要的:他欠的债,会赖到我头上吗? 新规说“同居算家庭成员”,但不代表“他的债你要背”。 比如他偷偷借了10万去炒股,没告诉你,也没用来交房租、买日用品——这是他的“个人债务”,哪怕同居,你一分都不用还。 但如果他说“我借5万装修咱们的同居房”,钱真的用来刷墙买家具了,这5万就是“共同债务”,你得跟着还一部分。 划重点:只要没用到“你们俩的生活”里,他的债和你没关系。别被“家庭成员”这四个字吓到,法律不搞“连坐”。 最后补个最容易忽略的:同居的“安全保障”,到底保什么? 这次新规最核心的是“反家暴”——以前同居时他打你,可能只能按“故意伤害”处理,现在只要是稳定同居,他动手就算“家暴”,你可以直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他敢靠近你就违法。 但这不是“同居=结婚”:他的房子你没出钱,分手了你不能分;他突然走了,你没资格继承他的财产;哪怕一起养了猫,没约定的话猫归买的那个人。 简单说:同居只保“你别被他打”,不保“你能分他的钱”。 最后总结一下:同居不是“试婚”,是“搭伙过日子”——钱的事要拎清:小额赠与不用还,共同消费按份担,大额往来留证据;债的事别慌:他自己作的债,你没享受到就不用管;安全的事要记牢:被欺负了直接报警,新规是给你撑腰的。 毕竟,不管是恋爱还是同居,舒服和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别为了“面子”稀里糊涂搭钱,也别因为“怕麻烦”委屈自己受气。 婚姻婚前同居合法性 我的今日状态:😁轻松愉快 我这里的天气:☀️晴天

不言不语
过度的女权,让男人对女人越来越没有兴趣了,越来越不积极了,如果打仗,女人不上前线,男人是不会去的,男女平等不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