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被害案今日二审开庭,10月24日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不认可对第三被告从犯的认定。3名被告也提起上诉。甲:死刑,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主犯)乙:死缓,抢劫罪 (主犯)丙:13年,抢劫罪(从犯)抢劫200万数额特别巨大,故意杀人致其死亡,并埋尸红薯窖,3人作案。案件本身性质极其恶劣,罗大美至今仍未下葬,加上是网红身份舆论关注度特别高,一审宣判不到2个月,二审开庭。据媒体报道,罗大美的家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并没有得检察机关的抗诉支持。南阳市检察院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抗诉。案件的焦点在主要在于从犯。一审判决中提到“丙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甲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如果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一致,维持一审判决的可能性较大。罗大美案再次提醒,警惕暴力犯罪的前科人员,尤其是多次暴力犯罪。主犯有两次抢劫前科,在罗大美案后挥霍抢劫所得财物,致使被害人大部分财产至今无法追回,狱中上诉称自己“罪不至死”。
“罗大美”被害案今日二审开庭,10月24日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雁芙说趣事
2025-12-05 14: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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