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专家这事细思极恐 论文错到离谱还敢谈轻罪化? 最近刷到个事太荒唐:某法学院"专家"论文里,新中国成立年份写错不说,还硬生生"发明"出《离婚法》,数据东拼西凑竟能通过审核。更绝的是,有人捧着西方"轻罪化"理论当宝,完全无视欧美因过度轻刑化导致的治安乱象——看看法国街头零元购泛滥、美国盗窃案频发,还想让咱们照搬? 法律从来不是空中楼阁,是要扎进民生土壤的。咱老百姓过日子遇的那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需要的是能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招,不是从国外法条里硬套的"高大上"。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对着欧美法律念经的人,真该多去社区听听老百姓的难,去法庭看看真实的纠纷现场。 脱离中国实际的"学术研究",说好听点是闭门造车,说难听点就是忘了自己该站在哪片土地上。法律本土化不是喊口号,是得让条文长出咱们自己的根。你觉得法律该照搬还是长在咱土里?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