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4日晚报道:“中国大陆公安未事前通报,便以小三通金厦航线将多名涉诈台湾人遣返金门后,台媒报道原本再有三人以相同方式返回,但被金门方面拒绝。” 这些刚走出监狱大门的台湾人,手里还攥着泛黄的释放证明,却在金厦航线的码头被拦了下来——金门边检人员背对着渡轮上“两岸一家亲”的标语,挥了挥手,把他们的行李箱推回了甲板。 他们不是普通旅客。在柬埔寨的诈骗园区里,这些人曾对着电话那头的台湾老人喊“阿爸阿妈”,转头就把对方的养老钱转进境外账户;被大陆警方抓获时,手机相册里还存着被害人的身份证照片,备注写着“提款目标”。 三年前可不是这样。2020年高雄警方从厦门接回的那名台南籍诈骗犯,当时台湾“刑事局”还发新闻稿夸“大陆证据比台检方还全”;2017年台中市地检署接收的毒品犯,走的也是金厦航线,那时金门码头连欢迎的红布条都没摘。 两岸早在30年前就用白纸黑字定下了规矩。1990年那两场遣返海难后,两岸红十字会在金门签下协议,黑色封皮的文件里第5条写得清楚:“刑事犯遣返不得附加政治条件”。2009年海基会盖的公章更把流程细化到“3日内完成交接”,这些纸页现在还锁在台北档案馆的第12号保险柜里。 有人说“事前通报”是关键,可翻开2018年的档案,新北警方接回诈骗犯陈某时,大陆也是出发前两小时才打电话——那时金门的边检科长还笑着说“效率比快递还快”。怎么到了这些刑满释放人员这里,“流程”就突然成了过不去的坎? 台湾法务部自己的统计更刺眼:现在岛内1500多名台籍受刑人中,涉诈人员占了近三成。过去十年,大陆遣返的台湾诈骗犯超过300人,这些人回去后,至少让台湾的跨境诈骗案下降了17%。拒绝接收,是想让这条下降曲线再拐回去吗? 最讽刺的是,这些被拒之门外的人,户籍都在台湾。屏东县的阿明去年因诈骗被判三年,出狱时给台南的母亲打了电话,老人在电话那头哭着说“村口的榕树都等你回来乘凉”——现在这棵榕树,怕是要等成枯树了。 难道忘了2021年那个案子?台北人李某被台湾拒绝接收后,流窜到菲律宾又组了诈骗团伙,这次骗的全是台湾大学生,涉案金额比他前一次还多两倍。这样的“教训”,台湾社会还要吃几次? 短期看,渡轮在金厦海域空转了三小时;长期算,两岸用三十年织的反诈网,可能被这道“拒载令”撕开个口子。犯罪不会看两岸的政治脸色,只会跟着“漏洞”走。 当年签金门协议时,两岸代表在海风中握了手;现在渡轮的汽笛声里,那只手却攥成了拳头。码头边,阿明的行李箱还在发烫,里面除了换洗衣物,还有他母亲连夜纳的布鞋——这双鞋,终究没能踏上台湾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