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扣押了中国开往伊朗的货轮,并且销毁了货轮上的物资。中国应该强势反击,直接扣押美国开往台湾或者其它地区的货轮,也全部销毁其物资,绝不能惯着他们。 从法律视角审视,美方行动堪称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公然挑衅。 尽管美国未签署该公约,但其援引国内法对他国商船实施“长臂管辖”,实质是霸权逻辑对国际法的侵蚀。 这让人想起1993年“银河号”事件,当时美方以“携带化学武器原料”为由在公海拦截中国货轮,最终查无实据却拒不道歉。 32年间,中国已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塑造”,而美国却仍在重复“规则制定者”的傲慢。 国际社会的反应呈现明显分野,欧洲多国在2024年“伊鹏-3”号事件中采取联合调查机制,通过多边对话而非军事手段化解争端,展现出多极化时代的外交智慧。 反观美国,其在委内瑞拉海域扣押油轮、抢夺石油的行径,暴露其将海军工具化的战略倾向。 这种“海盗式外交”不仅加剧地区紧张,更动摇国际秩序的信任根基,当公海变成“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的角斗场,全球贸易安全将无从谈起。 中国外交部的回应堪称范本:既明确反对非法单边制裁,又强调“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主权”。 这种“规则内反制”的策略,既符合国际法精神,又契合历史教训,从“银河号”事件催生北斗系统,到今日以法律手段反制霸权,中国始终在规则框架内寻求突破。 面对美国“长臂管辖”,简单报复非上策,中国应推动构建“法律+科技+外交”的立体防御体系: 法律层面,推动国际规则改革,将“公海航行自由”明确写入联合国决议。 科技层面,发展北斗系统、无人船队等非对称能力,减少对传统航道的依赖。 外交层面,联合新兴国家构建“反霸权联盟”,通过多边机制约束单边主义。 唯有如此,才能让公海真正回归“自由与安全”的初衷,让国际秩序在规则中运行,而非在强权下颤抖。 这才是对“长臂管辖”最有力的反制,也是对全球治理最深刻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