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依据国内法截停我国商船,“没收军民两用物资”,那么,根据对等原则,我国检查运

听莲芹声 2025-12-17 17:59:20

美国依据国内法截停我国商船,“没收军民两用物资”,那么,根据对等原则,我国检查运送武器装备到台湾支持台独分裂的船只也可“依样画葫芦” 近期,美军在印度洋公海以国内法为借口,强行截停中国货轮并销毁所谓“军民两用物资”,这一行径严重违反《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的航行自由原则,本质是霸权主义下的“长臂管辖”。美国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随意干涉他国正常贸易,却对自身向分裂势力输送武器的行为视而不见,这种双重标准恰恰为我国反“台独”提供了对等反制的法理参照。 对等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核心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即一国对他国公民或实体的权利加以限制,他国可采取对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美国既然能以“维护安全”为由截停商船,我国更有充分理由对运送武器到台湾的船只实施检查。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向台湾输送武器本质是支持分裂国家的行径,直接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其危害性远超普通军民两用物资贸易。 事实上,已有跨国航运企业触碰红线。长荣海运旗下“永恒钻石号”曾秘密向台湾运送38辆M1A2T主战坦克,这种助纣为虐的行为,严重挑衅一个中国原则。我国依据对等原则采取检查、限制靠泊等措施,既是对分裂势力的震慑,也是对美国霸权逻辑的直接回应。美国可凭国内法截停商船,我国自然有权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台武器运输船只“依样画葫芦”。 国际社会应认清,台湾问题不是孤立的地区议题,而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美国动辄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却放任“台独”分裂势力坐大,这种双重标准终将自食恶果。我国采取对等反制措施,绝非“报复”,而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当权利,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 霸权主义行径不应成为国际常态,对等反制是遏制强权的有效手段。美国既然开启了“国内法管全球”的恶劣先例,我国就有权针对支持“台独”的武器运输船只实施检查管控。这既是对分裂势力的严正警告,也是对国际法公平正义的维护。任何企图分裂自己国家、阻碍统一大业的势力,都将在对等反制的利剑下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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