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 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他发声针对两个事儿:第一,近几日我们的法律中出现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第二,立法者本身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 法律是管国家、管大家的根本规矩,可要是这规矩本身就被外人拿捏了,那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有些法律里出现“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不是说国际标准不能用,关键是“优先”两个字背后藏着大学问。 大家看看广东那些做得好的例子就知道,真正厉害的是咱们自己主导制定标准,再推向国际。深圳海关牵头搞的国际贸易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家标准,不仅让入境货物流程提速60%,每年还能为全国外贸企业省3.6亿元,现在都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用咱们的标准。 还有东莞那家生益科技,主导制定了全球首个芯片封装基材国际标准,直接打破国外垄断,让咱们从完全依赖进口变成占全球25%市场份额,采购成本降了三成到五成,交货期也从两三个月缩短到一个月内。 可反过来想,如果咱们盲目“优先”采用别人的标准,没有自己的话语权,结果就是被人卡脖子。2023年咱们国家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就有609.8亿美元,这些外资在相关领域布局很深。 要是参与立法的人背后有外资背景,或者拿了别人的好处,在制定法律时偏向外方利益,把不符合咱们国情的国际标准硬塞进来,咱们的民族企业就得被迫改造生产线、支付高额专利费,最后要么被挤垮,要么被外资收购。 就像有些行业曾经那样,因为没有自主标准,只能跟着别人的规矩走,明明是自己的市场,却处处受制于人,辛苦赚来的利润都流进了外国企业的口袋。 更让人担心的是立法者本身的背景和利益冲突问题,这才是防渗透的关键关口。咱们国内就出过这样的例子,陕西有个法官张某,违规参股煤矿,几年就拿了600多万红利,后来还因为股权纠纷打官司。法官本来是执法的人,尚且不能违规经商,更何况是制定法律的立法者? 要是立法者自己有海外资产、亲属在外国企业任职,或者和外资集团有利益往来,制定出来的法律能不偏向自己的利益吗? 他们可能会在法律条文里留暗门,看似公平合理,实则为外资开路、为自己谋利,最后损害的是国家主权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再看看国外的教训,美国的游说制度简直就是利益集团操控立法的温床。光华盛顿就有1.2万多名注册说客,2016年前三季度,美国企业花在游说上的钱就有23亿美元。 这些说客很多是前议员、前政府高官,他们利用自己的人脉和对立法程序的熟悉,帮利益集团向议员输送利益,把集团诉求变成法律条款。 结果就是美国的法律越来越偏向大资本、大财团,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被抛在一边,这就是立法者不接受严格政审的严重后果,咱们可不能重蹈覆辙。 现在的渗透手段越来越隐蔽,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而是通过“立规矩”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他们知道,只要掌控了立法权,就能长期影响一个国家的发展方向,让这个国家在经济、科技、安全等各个领域都受制于人。 这种渗透比军事入侵更可怕,军事入侵能奋起反抗,可立法上的渗透一旦形成,几十年都难以扭转。 所以卢麒元先生提出的“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不是多余的要求,而是守护国家主权的底线。 政审不是要搞一刀切,而是要查清楚立法者的背景有没有利益冲突,有没有被境外势力渗透,确保立规矩的人心里装着国家和人民,而不是个人私利或外国利益。 每一次立法都是关乎国家未来的大事,从民生保障到产业发展,从国家安全到市场规则,都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律护航。 立法无小事,政审是关键。只有把立规矩的人先审核清楚,才能保证立出来的规矩符合国家利益、顺应民心民意,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 卢麒元先生的这番发声,提醒我们必须守住立法这个重要关口,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坚强盾牌,而不是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的工具。这不仅是对当下负责,更是对子孙后代负责,这样的主张,值得每一个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