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太大了!”黑龙江一女子张敏回老家探亲。 见男亲戚李建国腿脚不便,腿上还长了个脓肿,她竟然自告奋勇,在没消毒的情况下,直接把男子腿部的脓肿挤破了。 没想到,这一挤竟酿了大祸,李建国1个月后因血液感染、多器官衰竭不幸去世。 家属悲愤交加,当即报警,可警方调查后却未能立案。 无奈之下,家属转而将张敏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作出了大快人心的判决。 事情要从去年春节说起,在外打工的张敏回到老家过年,特意去看望住在同村的远房亲戚李建国。 当时62岁的李建国因为早年劳作落下病根,腿脚一直不太方便,加上前段时间受凉,腿上长了个不小的脓肿,疼得走路都费劲。 李建国的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只有他和老伴在家,两人年纪大了,也没想着及时去医院处理脓肿,只想着忍忍就过去了。 张敏看到李建国腿上的脓肿后,主动上前询问情况。 得知两人没去医院,张敏拍着胸脯说自己有“经验”,以前身边人也长过类似的脓肿,都是她帮忙挤破后就好了。 李建国和老伴一开始还有些犹豫,觉得还是去医院更稳妥。 可张敏一个劲地劝说,说挤脓是小事,没必要花冤枉钱去医院,还保证不会出问题。 架不住张敏的反复劝说,加上确实疼得难受,李建国最终同意让她帮忙挤脓。 令人震惊的是,张敏既没有对李建国的腿部皮肤进行消毒,也没有对自己的双手和使用的工具进行任何杀菌处理,直接用手就将脓肿挤破了。 挤完后,她也只是用一张普通的纸巾简单擦了擦,就说“没事了,过两天就好”。 可当天晚上,李建国就感觉腿部疼痛加剧,挤脓的地方还开始红肿发热。 老伴赶紧给张敏打电话,张敏却说是正常反应,让他们再等等,实在不行就吃点消炎药。 可接下来的几天,李建国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腿部的红肿范围不断扩大,还发起了高烧。 老伴这下慌了神,赶紧联系了在外工作的子女。 子女赶回来后,立刻将李建国送往县医院救治。 医生检查后告知家属,李建国腿部伤口已经严重感染,细菌已经侵入血液,情况十分危急。 县医院的医疗条件有限,建议他们赶紧转往省城的大医院。 家属不敢耽搁,立即带着李建国转院。 在省城医院,李建国被诊断为败血症,也就是血液感染,随后病情持续恶化,出现了多器官衰竭的症状。 医院组织了多次专家会诊,全力进行救治,可最终还是没能留住李建国的生命。 从被张敏挤脓到不幸去世,前后刚好一个月的时间。 痛失亲人,李建国的家属悲痛万分,他们认为张敏的鲁莽行为是导致李建国死亡的直接原因。 随后,家属带着相关材料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希望追究张敏的刑事责任。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调取了相关证据,还咨询了专业的法医意见。 最终,警方认为张敏的行为虽然存在过错,但主观上没有伤害李建国的故意,不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不予立案的结果让家属难以接受,他们不甘心亲人就这样白白去世。 在律师的建议下,家属决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张敏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 案件开庭审理时,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张敏的挤脓行为与李建国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张敏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 李建国家属的代理律师当庭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法医鉴定意见等证据。 鉴定意见明确指出,李建国的死亡原因是血液感染引发的多器官衰竭,而血液感染的源头就是腿部被挤破的脓肿伤口,张敏未消毒就挤脓的行为,为细菌侵入提供了直接途径,与李建国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律师还指出,张敏在不具备任何医疗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对他人进行有创操作,且未采取任何消毒措施,主观上存在明显的过错,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对李建国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信源:亲戚"帮忙"治腿,竟要了他的命!家属索赔百万,法院:这忙,真的帮不得!-爱做饭的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