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华西都给了鉴定报告,梁某滢为什么要在庭上否认自己有精神病? 查了一下才发现,原来她打的是这个算盘啊! 她一口咬定自己没病,是想走正当防卫这条路。把自己变成受害者,因为害怕王紫雅的某些话,所以拿刀自保。 精神分裂不是施暴挡箭牌,无故滋扰还持刀夺命,27岁女孩的生命戛然而止。死缓判决既严惩了恶行,也考量了责任能力,只愿住宅安宁不再被漠视,正义从不会缺席。 那动不动杀人了,和伤人了,就说是精神病,一个国家法律,对于精神病杀人就不能判死刑了,不叫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有病没病,只要你杀人了就得偿命。 必须死刑!如果让凶手借精神疾病辩护成功脱罪,其影响不会亚于当年的南京彭宇案,很多心怀戾气的人将肆无忌惮地伤人、杀人。😡 全小区那么多人,只杀被害者。而且一直跟踪被害者,以租房为借口寻找被害者住所。锁定后,不只一次在被害者家门口徘徊。案发当天,不杀被害者妈妈,不杀保安,就等到被害者开门,冲进去将其杀害,手段残忍。以上种种,是一个缺乏自知力精分患者的行径? 这杀人犯应该有精神问题,但是不是精分需要严格判定。当时杀人的时候目标那么明确,有预谋,有带刀,有跟其他人对话,至少说明当下她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就是要杀死被害者。 我认识精神病院的领导,他曾经说过,精神病鉴定就是医生一句话,就算你好好的,他的一纸证明就可以定你的性。 我问有没有病理依据,或者仪器之类的鉴定,他说都没有,全是医生主观判断,想想就可怕。 如果没有精神病,谁判犯罪份子是精神病,就要为6位被害者承担责任。如果有精神病,那么按现有法律法规他不能负刑事责任人。免除刑则。不管犯罪份子属于哪种情况,都应调查清楚。为死者为社会一个公证的交待。还社会安宁。 小时候,老家村里就有一个精神病,平时看着好好的,也会和你打招呼,对你微笑,但发起疯来好吓人,拿什么就扔什么,没人敢管他。被他打伤的人只能自认倒霉,找到家里,家属就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娘。 精神病人杀人,更要判死刑! 因为精神病人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威胁公共安全! 精神病人,必须限制人身自由! 否则,正常人就太危险了! 精神病人如果杀了人,任由在社会晃荡,不知多少人会受害,所以精神病人应一视同仁,犯了罪该判形的判刑,该枪毙的不应手软,不能让无辜受害的人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