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引起了全网愤怒!”湖南永州,一位曾任副检察长的父亲,为涉嫌强奸两名未满14

周少说 2025-12-22 10:48:12

“真是引起了全网愤怒!”湖南永州,一位曾任副检察长的父亲,为涉嫌强奸两名未满14岁幼女的儿子,坚持做无罪辩护;儿子一审被判八年,二审改判六年,如今又启动再审。 据网上消息,检方指控,刘某赟与两名通过网络结识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两人案发时均未满14周岁。一个是2009年出生,一个是2010年出生。根据我国刑法,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最让人揪心的是其中一名女孩来某某。判决书显示,她因为这件事出现割腕自杀倾向,被迫停学、转学,需要长期甚至终生心理治疗和辅导。而法院最终判决的赔偿,只有286.24元,连一次像样的心理咨询费用都不够。 更具争议的是,身为前检察官的父亲刘志军,在辩护中质疑,女孩年龄是否真实,认为可能超过14岁;询问录音录像存在无声音等问题,主张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质疑女孩对被告人外貌的描述不准确,认为“根本不认识”。 此事网友看法不一,有网友说:“程序正义很重要,但如果最后呈现给公众的,是一个受伤害的孩子只拿到两百多块赔偿,另一个家庭还在坚持无罪,那大家当然会愤怒。” 也有网友表示:“父亲为儿子辩护是本能,法律也赋予他这个权利,不能因为他以前是检察官,就剥夺他辩护的资格。” 周少想说的是,这起案件之所以刺痛人心,不只是因为“检察官父亲”这个标签,而是它暴露了一个现实: 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者往往要面对“举证难、认定难、维权难”的多重压力,而加害者却可以在程序的缝隙中,反复质疑年龄、证据、细节。 法律当然要讲证据、讲程序,但法律的温度,也体现在对未成年人的态度上。如果一个孩子被逼到停学、转学、出现自杀倾向,最后得到的司法回应,只是“286.24元”,那我们就必须反思。 此案件无论再审结果如何,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 怎样让类似的伤害少一点,让那些已经受到伤害的孩子,不再被“286.24元”草草打发,而是真正得到应有的尊重、赔偿和长期的心理支持。 这,才是这起案件最值得讨论的地方。#寻美三湘# #长沙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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