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天”终于变了!法院不再直接受理物业费纠纷,而是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彻底打破了“不交物业费就强制执行”的老规矩。 先把话说透:物业费本来就是“你服务到位,我才掏钱”,物业做得差,业主当然有权利拒交!这些年不少小区物业简直离谱,卫生没人搞、电梯坏了迟迟不修,业主想维权比登天还难。 现在可好,旧规废除了,新规来了,以后物业想要起诉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必须先提供合格服务报告。 网友都喊:这才是真为业主撑腰!终于治住不作为的物业了![赞] 个人觉得,这规矩早该改了,物业和业主本是互相配合的关系,不是谁高人一等。那些混日子的物业,这下没辙了,不把服务做好,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 你家小区物业靠谱吗? 物业费收费 物业费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