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起女子家中遇害案的一审判决下来后,很快引发了全网关注,被告人梁某滢的父亲在这之后首次接受采访,明确表示不服判决,会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还一直坚称女儿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这起案件的经过其实很清晰,梁某滢和遇害的王某雅是同一个小区的住户。案发当天,梁某滢在小区里无故敲门滋扰其他住户,走到王某雅家门口时,不仅敲门还随地吐痰。王某雅通过猫眼看到后,让妈妈联系了小区保安来处理,可就在保安到场劝离的时候,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两人很快就吵了起来,接着还发生了抓扯和打斗。混乱中,梁某滢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刀具,朝着王某雅的左胸部、头面部等要害部位捅刺、切划,王某雅只能拿起门厅鞋柜上的中空摆件反击,保安上前制止却没能拦住。最后王某雅受伤倒地,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而梁某滢也受了轻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对梁某滢做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梁某滢无故滋扰他人住宅安宁,还持刀致人死亡,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考虑到她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明确,梁某滢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也没有自首情节。 但梁某滢的父亲完全不认可这个判决,他在采访里说,自己了解的实际情况和判决认定的相差太远。他提到女儿之前有过被邻居误会成小偷、被民警带回盘问的经历,从那以后就觉得人身安全受威胁,开始随身携带防身的东西,一开始是簪子,后来可能是小锥子或水果刀,并不是故意要伤人。他还说,案发时是王某雅先动手打的女儿,女儿觉得对方要加害自己,才进行反击,就算退一步说也该是防卫过当,而不是故意杀人。对于自首情节没被采纳,他也觉得不能接受,称女儿当时受伤流血,是经过警察同意才去医院的。 梁某滢的父亲还回忆,女儿小时候很听话善良,后来情绪逐渐出现问题,半夜会说胸闷喘不过气,之后还变得有些狂躁,无故发脾气、摔东西。他们早就觉得女儿精神可能有问题,想让她去看医生,可女儿坚决不承认自己有病,也不愿意就医,他们只能网上咨询医生买些安神药,女儿还时吃时不吃。他还提到,案发前曾想过送女儿去医院,但没能把她劝上救护车。 采访中,梁某滢的父亲也表达了对遇害者家属的歉意,说不管最后结果如何,都愿意代表家人和女儿道歉,还希望能和对方和解,将来如果女儿有机会出来,会治好她的病,尽力帮助王某雅的母亲养老。不过他始终没松口,坚持认为女儿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这起案件的关键争议点也集中在这里。一边是法院认定的故意杀人罪,一边是被告人亲属坚持的正当防卫,后续的上诉审理还会引发更多关注,大家也都在等着看最终的公正裁决。成都女孩遇害案 【梁某滢父亲首次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