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中,一份清代圣旨世代流传,却在1985年借出后消失踪影。男

陈砚之 2025-12-23 20:23:13

在河南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中,一份清代圣旨世代流传,却在1985年借出后消失踪影。男子多次追讨无果,档案局竟称已捐给国家。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纠葛?一纸借条能否揭开真相? 1985年,兰考县档案局人员闻讯上门借阅诏书。蔡书祥同意借出三个月,用于研究。他们出具借据,注明归还期限,并按指纹。借出后,期满索要时,对方称研究未完,需要延长。从此,他每年多次前往,每次携带借据说明,却遭拖延。档案局领导更换几届,回应渐趋敷衍。 十年后,蔡书祥获知诏书在博物馆展出,便前去确认。展柜中标明为清道光御赐文物。工作人员称私人持有浪费,移交国家合适,还指索要自私。2002年,新人员出示捐赠证明,上有指纹和签名,称早已捐出。蔡书祥检查发现指纹尺寸异常,非本人所留。对方坚持属国家财产,不再讨论。 蔡书祥收集证据,村中老人联名证实家族保有诏书。借据虽旧,条款清晰。鉴定机构确认捐赠指纹伪造。2011年冬季,76岁蔡书祥起诉兰考县档案局。庭审中,他提交借据、证词和鉴定报告。档案局辩称私人保管易损,为文物负责。法官指出国家保护不能侵犯个人产权。 借阅时陪同乡干部,承诺随时取回,却上报捐赠。档案局无正式手续,借期超限。事件暴露借用规范缺失,当时文物法认可民间收藏。蔡书祥通过法律维护权益,体现了公民财产保护的重要性。这种纠纷虽少,但反映了公共机构与个人权利的平衡问题。 2011年7月4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蔡书祥,要求档案局十日内归还诏书。诏书返还时,边缘略有松散,色泽稍淡。地方部门提供保存指导,建议捐赠或出售。蔡书祥将其锁入木箱,置于家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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