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老实人!”重庆,女子离婚带一个孩子,没地方住,只能睡同事家沙发,她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支付10000定金给卖家,合同约好7个工作日内过户,可卖家违约,理由是妹妹在美国回不来,说要等2026年1月29日才能回来配合过户,女子着急入住,2次和卖家商量先入住、后过户,却被拒绝,女子无奈要求解除合同,不要违约金了,希望卖家退还1万定金,卖家态度坚决:不给退,走法律程序吧,还让女子冷静一下。 一张回国机票到底值多少钱? 在那家卖房子的三姐妹眼里,这笔账算得很精,为了省下六千美元的改签费,她们宁愿毁约。 可对于重庆那位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黄女士来说,这张机票却成了一道把她挡在门外、让她在寒冬腊月里无家可归的冰冷铁门,而且这一挡,竟然要挡到2026年。 事情的起因其实特别简单,就是一位离了婚的母亲想给孩子一个安稳的窝。黄女士这段时间过得挺苦,带着孩子像没脚的鸟一样,只能在同事家的沙发上借宿。 看着孩子缩在别人家的角落里睡觉,有时候实在没办法还得把孩子送到奶奶家挤一挤,那种寄人篱下的滋味,当妈的心里都在滴血。 为了结束这种漂泊,她咬紧牙关凑齐了钱,在今年11月初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子虽然不大,但离学校近,正好适合娘俩过日子。 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痛快得很,黄女士也没含糊,直接给卖家交了一万块钱定金,又给中介交了两千块手续费。 合同上黑纸白字写得明明白白:只要买家这边贷款一办好,七个工作日内双方就得去过户。 黄女士这边那是相当配合,贷款审批一路绿灯,她满心欢喜地收拾东西,甚至都跟借宿的同事打好招呼准备搬走了,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到了头。 谁知道,眼瞅着要过户了,中介庞老板带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这户过不了。原来这房子是三姐妹继承的遗产,产权归三个人共有。 现在那个远在美国的小妹突然变卦了,说是人回不来,最早也得等到2026年1月29日才能回国签字。 这就意味着,按照卖家的意思,黄女士还得带着孩子在别人沙发上再睡一年多,整整还要等400多天。 这理由说出来都让人觉得荒唐:那个在美国的妹妹之所以不回来,是因为她早就买了后面那种特价机票,要是现在改签或者重新买票,中间有六千美元的差价。 为了帮自家省这几万块人民币,她们就觉得理所当然地可以牺牲买家的利益,无视合同条款。 面对这种无理要求,黄女士一开始还是忍气吞声,想着解决问题。既然人回不来是客观原因,她就退了一步商量:能不能先让我和孩子搬进去住? 为了让卖家放心,她愿意付房租,甚至再交点保证金都行,先把家安顿下来,过户手续等那个妹妹回国再补办。她低声下气地求了两次,姿态卑微到了极点,只求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结果卖家那边心硬得跟石头一样。 三姐妹里的管女士不仅一口回绝了腾房的请求,大姐也跟着反对,言语间还挺伤人。 虽然后来管女士解释说是身体不好说错话了,还道了歉,但在“不让住”和“不过户”这两件核心大事上,她们是一步都不肯退。 其实稍微懂点行的人都知道,这完全就是卖家在找借口。 现在的政策下,海外亲属如果不方便回国,去当地的中国大使馆办个委托公证,寄回来一样能办过户,根本不需要大老远飞回来。说白了,卖家就是嫌麻烦,也不想承担任何额外的成本。 被逼到绝路的黄女士彻底心凉了,她决定认栽,这房子她不要了。 她提出了最后的底线:既然是你们违约在先,我也不要你们赔偿什么违约金了,只要把那一万块定金原原本本退给我就行。这对违约方来说,已经是仁至义尽的宽容了。 可就这么点卑微的要求,卖家竟然都不答应。她们居然说只能退五千,理由是另外五千已经被当成中介费花出去了,甚至还高高在上地劝黄女士“冷静一下”,如果不服气就去走法律程序。 这句“走法律程序”和“冷静一下”,彻底把黄女士给惹火了。 到底是谁不冷静?是一个只想给孩子找个家的母亲,还是一群为了几千美元机票钱就毫无契约精神的房东?既然对方给脸不要脸,非要讲法律,那黄女士就不再讲情面了。 连中介庞老板都看不下去了,明确站出来支持黄女士:贷款都过了,买家一点错都没有。 原本黄女士只想要回自己那一万块本金,既然卖家要把事情做绝,那现在她的诉求就是合法的两万块——也就是双倍定金赔偿,同时,那笔两千块的过户手续费也得一分不少地拿回来。 所谓的“人在美国回不来”,既不是天灾人祸,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纯粹就是卖家自己的算盘打得太精,法律绝不会惯着这种无赖行为。 从2024年冬天等到2026年春天,这中间隔着的不仅仅是漫长的等待,更是人心对于诚信的践踏。 对于黄女士母子来说,房子虽然得重新找,但这一次,她不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既然卖家让她去告,那她就拿起法律这个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回击那份傲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