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打肿了!新华社这回算是直接把那个遮羞布给掀开了。当初那一帮子专家信誓旦旦说是“赝品”的画,居然真就成了香饽饽。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感谢您的支持! 这事儿最近闹得很大,一幅当年被专家认定为“伪作”的画,如今疑似现身拍卖市场,估价高达8800万元,直接把所有人看懵了,也把一堆老问题重新翻了出来。 这幅画就是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图卷。最扎眼的不是它的估价,而是它当年从南京博物院流出后,以6800元价格售出,前后价值反差引发广泛热议。 事情一曝光,网友第一反应都差不多:这到底是市场估值异动,还是当年专家鉴定有偏差?更关键的是,这幅捐赠的古画为何会从公立博物院流入市场? 要把这事儿说清楚,得从几十年前说起。1959年,近代著名收藏家庞莱臣的后人庞增和,将家中珍藏的137件古画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就在其中。 这批画当年经过正规清点、建档并开具收据,是文博界的一段佳话,既体现了藏家的公益之心,也承载着对国家文博机构的沉甸甸信任。 可问题出在后续鉴定环节。上世纪60年代,博物院先后于1961年、1964年组织两次专家鉴定,《江南春》被认定为“伪作”,随后被剔出正式馆藏序列。 1961年的鉴定由原文化部专家组(张珩、韩慎先、谢稚柳)完成,结论为“伪,一般,陈鎏题引首真,后面题跋完全不对”,1964年王敦化等三位专家再次确认“假”。 说实话,书画鉴定本就存在争议,受时代背景、资料储备和鉴定经验影响较大。但核心矛盾不在于鉴定结果,而在于鉴定后的处置流程是否合规合理。 按照南京博物院的说法,这些“不够馆藏标准”的作品走了调剂流程。1997年,博物院向江苏省文化厅申请,将其中一批画划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置,获得了上级批准。 这一步在程序上有文件依据,但争议焦点不在于“能否划拨”,而在于划拨后的出售细节、信息公开以及是否告知捐赠人家属等环节。 2001年,《江南春》被省文物总店售出,成交价6800元,销售单据上买家一栏仅标注“顾客”二字,未留存详细身份信息。 这两个字成了整件事的核心疑点:画到底卖给了谁,为何没有完整信息记录,后续二十多年间流向何处,相关环节均缺乏明确追溯。 2025年,疑似该画作亮相拍卖预展,8800万元的估价引发轰动。庞莱臣后人庞叔令等人这才得知,当年捐赠的画作早已不在博物院。 核查捐赠清册后发现,消失的不止《江南春》一幅,另有4件同期被鉴定为“伪作”的捐赠画作也下落不明,其中部分已在市场上高价成交。 庞家后人随即向文物部门举报,拍卖公司紧急撤拍相关画作,事件迅速发酵。之后,庞家将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要求说明画作去向及处置细节。 从法律角度看,捐赠完成后文物所有权归国家,这一点南京博物院的法律立场成立。但法律上站得住脚,并不意味着能获得公众的信任与认可。 真正让公众愤怒的是处置过程的“不透明”。从鉴定为伪作、申请划拨到最终出售,三四十年间捐赠人家属始终毫不知情,未收到任何告知。 即便画作被认定为“伪作”,文博机构也应履行告知义务。无论是协商退回、移交研究机构还是依法处置,都该给捐赠人一个明确说法,而非悄悄流入市场。 这事儿越扒越深,权威媒体介入调查,梳理了完整时间线、制度背景和操作流程,让事件背后的合规性争议与公信力问题浮出水面。 从现有文件来看,南京博物院的操作并非完全违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合规不等于合理”,程序齐全不代表没有制度漏洞和情理缺失。 专家鉴定结论一旦形成,便会通过行政处置流程被放大,且缺乏有效的复核纠偏机制。几十年前的判断一直沿用,未随着行业发展重新评估。 “顾客”二字背后,买家是普通收藏者还是行业相关人员,至今没有明确答案。这种信息模糊性,正是公众最难接受、质疑声最高的地方。 这件事的冲击远不止一幅画的价值争议,更是对整个文物捐赠制度的严峻考验,触及了公益捐赠的信任根基与文博行业的公信力底线。 如果无偿捐赠的文物,可能因一句“伪作”认定就被低价处置,且全程不告知捐赠人,未来恐怕会影响公众捐赠珍贵文物的积极性。 文物属于国家、应受妥善保护没错,但国家文博机构的权威性建立在公众信任之上。一旦信任被消耗,再完善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目前相关调查组已介入,相关部门正在核查失踪文物的流向及处置细节。事件最终结论如何,公众都在等待一个透明、公正的明确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