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临时工!”在通报发布之前,不少网友就这样猜测,果然又是临时工惹的祸。涉事临时工已被刑拘,但正式工和相关部门就没有连带责任吗? 根据相关部门通报,近日,福安市一位老人和当地一名作为临时工的城管在街上发生口角,老人被临时工用身体撞倒在地,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离世了。 明知对方是老人,这位临时工还用身体撞对方,也够冲动的了,他平时的工作作风可见一斑。 这次,他摊上事儿了,已经被刑拘了,估计后果会很严重。 如果换成是正式工,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吗? 或许执法人员会很小心,就不会和老人之间发生肢体冲突了。 报道中并没有提及,除了涉事临时工之外,是否还有正式工在场。 就算正式工不在场,临时工的直接上级是否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他所在的部门领导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在以往类似的事件中,当事人除了临时工之外,还有外包人员。 不管是外包工还是临时工,主管一方都有管理责任。 涉事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职责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晰,等等,都应该有着落,不能出了事就说是临时工或外包人员,这不是“甩锅推责”吗? 如果就这样了事,类似的事情可能还会继续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