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3起维权案胜诉!侵权者手写致歉+赔3万,12月明星维权潮敲响警钟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系列判决引发热议:3名网络用户因持续侮辱诽谤杨紫,最终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其中百度用户任某某需置顶手写致歉声明7日,另赔偿3万元维权成本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起案件并非个例,随着12月张若昀、温峥嵘等明星密集维权胜诉,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再次成为焦点。 梳理案情可见,侵权行为极具代表性:微博用户“取呢称困难户szd”“mnwmnw”及快手用户“追瓜少年阿飞”,分别通过发布不实言论、直播造谣婚恋情况等方式,持续贬损杨紫名誉 。更有甚者在首次被判侵权后仍拒不改正,继续发布侮辱内容,最终面临强制执行,账号被封禁、财产可能被冻结的后果。 这些判决背后,是明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法院明确指出,网络言论并非法外之地,即使是匿名账号,其发布的“缺乏事实依据、具有明显侮辱性”的内容,只要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就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实际支出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明星维权呈现集中胜诉态势:张若昀诉网络用户丑化肖像、侮辱诽谤案胜诉,侵权者公开致歉并赔偿;温峥嵘因遭AI换脸造谣带货,已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这一系列案例共同传递出明确信号: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营销账号,都需为网络言行负责,恶意造谣、重复侵权的代价只会越来越高。 网络空间的自由,应以尊重他人权利为前提。杨紫团队多年来坚持维权,不仅是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在推动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对于普通网友而言,这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发言前需核实事实,拒绝人身攻击,否则轻则道歉赔偿,重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你怎么看明星维权对净化网络环境的作用?欢迎在评论区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