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男子和人发生口角,被二人推进旁边便利店一顿暴打致瘫 痪,两年后男子死 亡,享年27岁,此后两名打人者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1年半。男子家属不服,认为对打人者量刑畸轻,近日,本案迎来最新进展。 王大姐正在店里忙活,弟弟小王是这火锅店的服务员。那一桌客人里有两名女子,随手把电动车往楼梯口一横,这路就没法走了。小王尽了服务员的本分,过去引导挪车。这本该是生活里如果不留意转瞬就会忘记的琐碎插曲,甚至连矛盾都算不上。谁能想到,这竟是死神敲门的前奏。 当时吃饭的林某和胡某心里不爽了。几杯酒下肚,他们在去酒吧转了一圈后,那股无名火反倒越烧越旺。在这两个施暴者的逻辑里,被一个服务员“指教”停车,是极大的冒犯。这就是典型的“激情过后算后账”,他们特意折返回火锅店,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找小王“把场子找回来”。 双方碰面,根本没有道理可讲。拳脚如雨点般落下,甚至将小王一路逼进了旁边的一家便利店。这绝非简单的肢体推搡,监控记录下了令人胆寒的一幕:施暴者对着小王的头部猛踹。那是人的脑袋,不是足球,每一脚都带着置人于死地的狠劲。泄完愤,这两人大摇大摆地走了,留下倒地不起的小王。 送医后的通知书来得让人窒息病危。虽然小王命大,在ICU里抢回了一口气,但后半生却已注定在黑暗中度过:左侧肢体偏瘫,头部遭受重击。一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瞬间变成了瘫痪在床的重残人士。 更让家属寒心的是事后的定性。打人者倒是很快投案了,但起初只是被拘留了15天。因为一份初期的鉴定报告上,赫然写着“轻微伤”。这三个字像针一样扎在王大姐心上:弟弟都瘫痪了,甚至命悬一线,这叫轻微伤?这里头甚至还传出了“私情”的味道,据说打人者胡某的亲戚是经办此案的某位领导。 王大姐不服,要求重新鉴定,却被本地机构以“能力不足”挡了回来。没办法,只能自己奔波找第三方。最终的真相虽然迟到但还是来了:七级伤残。可这份正义的确认来得太慢,代价太大了。 在这个漫长的拉锯战里,王家的天塌了不止一次。先是王大姐的父亲,受不住儿子被打残的打击,郁郁而终;紧接着是王大姐的火锅店,为了给弟弟治病、讨公道,根本无心经营,只能关门倒闭; 仅仅因为那两个人的一时“冲动”,姐姐没了丈夫,没了父亲,没了生意,还要眼睁睁看着弟弟在痛苦中煎熬。 这一熬就是两年。2020年6月,在病痛和瘫痪的折磨下,年仅27岁的小王最终没能挺过去,带着一身伤痛离世。直到弟弟去世一年半之后,法律的齿轮才终于推进到了起诉阶段。检方以“寻衅滋事罪”对胡某和林某提起了公诉。 判决结果出来了:有期徒刑1年半,这个数字对于王大姐来说,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两条命(弟弟和父亲),一个破碎的家庭,最后换来的仅仅是对方的一年半牢狱?家属的诉求很明确:这是故意伤害,是故意杀人,不是简单的“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听起来更像是在街头借酒撒疯,但当时那两人可是专门折返、对着头猛踢,主观上的恶意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但法律讲究因果链条。当地检察机关给出的答复十分“理性”:调查显示小王治疗期间多次外出,侧面说明伤情没那么严重,所以无法证明死亡和当初的殴打有直接的百分之百因果关系。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虽然人是他们打的,也瘫痪了,但两年后死了,可能是因为身体不好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全怪打人者。 这无疑是在家属流血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对于施暴者,或许那一晚只是酒精上头的一次发泄;但对于受害者,那是整整一家人几辈子的噩梦。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致人死亡起步就是十年,甚至可以是死刑。而寻衅滋事,哪怕情节恶劣,往往也就五年封顶。这一罪之差,是王大姐心中永远无法填平的鸿沟。 虽然王大姐依然想申诉,但摆在面前的现实困难重重。想要翻案,必须有更“铁”的证据,要证明死亡和两年前的那顿暴打有绝对的医学关联,还要证明那两人当初下脚时,就是奔着“废了人”去的。这对于一个已经家破人亡的女人来说,太难了。 那辆停错位置的电动车早就被人遗忘,那个酒后的夜晚也已远去,但这起案件留下的沉重叹息,却久久不能消散。在这个充满压力的社会里,一点火星或许就能引爆巨大的灾难,但无论如何,用暴戾去回应琐事,最终支付代价的,往往是我们根本承受不起的生命重量。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用户15xxx65
被打时,死都要拉个垫背的,对方喝酒那有轻重!
乡村风云1号
直接去他家灭他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