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周师傅把木工活交给亲家甘师傅,甘师傅却让二哥和儿子去做,工作尾声时,甘二哥

梅姐说法 2025-12-30 21:53:29

重庆,周师傅把木工活交给亲家甘师傅,甘师傅却让二哥和儿子去做,工作尾声时,甘二哥从脚手架摔下,住院12天花2万多医疗费,之后几个月不能干活,找周师傅索赔10万,周师傅称找的是亲家,应亲家负责,甘师傅表示自己没干活,不是自己责任。双方都觉自己委屈,这事到底该谁负责呢?最终法院这样判决! (来源:重庆城市TV) 周师傅从工作室接了家装业务,因亲家甘师傅是木工,便把木工活交给他。甘师傅没去,让二哥和儿子做。 快完工时,甘二哥从脚手架摔下,伤得不轻,住院12天,花了2万多,之后几个月没法干活,便找周师傅索赔10万。 周师傅觉得冤,自己找的是亲家,保险也买的亲家的。甘师傅则称自己没干活,只是帮忙喊人。双方都觉得委屈,互不相让。 周师傅满心无奈,他原本想着找亲家来做这木工活,一是知根知底,二是想着能更顺利完成。他给亲家买了保险,就是想着万一有个啥意外能有个保障。可没想到,亲家没亲自上手,喊了二哥和儿子来。 甘二哥这一摔,可把家里急坏了。住院12天花出去2万多,之后几个月还干不了活,没了收入来源。家里经济压力一下子就大了起来,所以他才找周师傅索赔10万,觉得这损失得有人承担。 周师傅一听索赔10万,心里那叫一个憋屈。他觉得自己找的是甘师傅,保险也是给甘师傅买的,这活是甘师傅安排人干的,出了事怎么就全怪到自己头上了。 甘师傅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说自己虽然接了这活,但没亲自去做,只是帮忙喊了人,这责任不该自己全担着。 到底谁该为甘二哥的受伤负责呢? 周师傅觉得自己冤,他找甘师傅干活,甘师傅安排人,自己又不是直接安排甘二哥。甘师傅则觉得自己没实际干活,不该担主要责任。 从周师傅的角度看,他把活交给甘师傅,是基于对甘师傅的信任,而且也买了保险,他觉得已经尽到了一定的责任。 甘师傅觉得,自己只是中间人,喊了人来干活,又不是自己操作不当导致甘二哥受伤,不该自己负责。 从法律层面来讲,周师傅和甘二哥他们之间构成的是承揽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周师傅作为定作人,他选任甘师傅来完成木工活。虽然甘师傅没亲自做,安排了二哥和儿子,但周师傅在选任上还是有一定责任的。 他选定了甘师傅,就相当于认可了甘师傅安排人员来完成工作这种方式。而且,在工作过程中,周师傅对现场可能也存在一定的管理责任。 甘二哥作为实际干活的人,他自己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在脚手架上干活,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他应该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如果他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己受伤也有一定的过错。 民法典还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甘二哥自己没注意安全,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综合来看,双方都得按照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可能就像三七开,周师傅承担七成,甘二哥承担三成。最后双方协商周师傅赔偿甘二哥45000元,这也是综合考虑了双方的过错情况。 周师傅找亲家干活,本是一片好心,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结果出了这事,心里肯定不好受。甘二哥受伤,家里经济受影响,找赔偿也是为了生活,也能理解。 法律的规定就是为了明确责任,让每个参与的人都能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周师傅和甘二哥都得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维护公平正义。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险只是为了在出现意外时有一定的保障,但责任划分还是要根据过错程度来。不能因为买了保险就全部由周师傅承担,还得看双方过错大小。 虽然甘二哥有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周师傅作为定作人,在选任和管理上也有责任,不能完全免除赔偿责任,只是可以根据甘二哥的过错程度减轻自己的责任。 最终经协商,周师傅赔偿甘二哥45000元,双方和解。 无论是找别人干活,还是自己给别人干活,都要明确责任,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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