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南博保管员陈超死的太冤枉了,陈超想在法院上揭发的那人是谁?1994年9月15日,南京郊外一声枪响,23岁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员陈超被执行死刑。官方通报显示,他监守自盗19件馆藏文物,其中含1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涉案价值18万元,销赃得款3万多元挥霍一空,按律当斩。但时隔多年,这起案件的疑点太多了。陈超是南京本地人,1988年高中毕业后进入南博,他平时话不多,做事很稳重,被安排看管文物库房,一个月150元工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陈超花钱就开始大手大脚起来,开起来很有钱的样子,买了铃木摩托车,买了大哥大,还频繁出入卡拉OK、游戏厅,甚至去深圳旅游,家里添置了冰箱,录音机等高档电器,这些消费显然远超他的收入水平。有一次南博清点文物时发现19件藏品失踪,库房门窗还没有破坏,有同事反映陈超交接时神情紧张,执意独自清点,他很快成为重点嫌疑人。警方随后在古玩店老板处找到线索,还在他家搜出6件还没来得及卖的赃物,铁证面前陈超供认了盗窃事实。但判决结果却让人生疑,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只有盗窃一级文物且情节特别严重才可能判死刑,陈超盗窃的最高级别是二级文物,被捕后主动交代销赃渠道、配合追回17件文物,完全符合“戴罪立功”的减刑条件。可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就用了一年时间,速度反常。更让人费解的是,举报人郭礼典透露,陈超曾想在法庭上揭发“上面有人”,却被当时主持南博工作的副院长徐湖平阻止了发言,最终被快速处决,有人猜测这是为了保全一条更大的文物利益链。陈超被枪毙4年后,徐湖平在一份调拨单上签字,将包括后来估值8800万的《江南春》在内的5幅画作,以6800元的低价调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这些画作当时被标注为“伪作”。要知道,陈超当年盗窃的文物被他低价贱卖,最贵的明代玉佩只卖6000元,而《江南春》的“合规调拨”价格比他的赃物售价还低,这种反差让人质疑,当年的文物管理到底存在多少漏洞。陈超的悲剧固然是自身贪婪所致,23岁的年纪没能守住底线,最终付出生命代价。但案件中量刑的争议、立功后仍被速判死刑的反常、庭审中被阻止发言的细节,以及后续《江南春》的低价调拨事件,都让这起案件充满未解之谜。31年过去,陈超若活着也才55岁,而当年的文物管理漏洞是否真的被彻底填补,那些没被揭开的疑点是否还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值得每个人追问。都说干坏事会有报应的,但现实往往是好人没好报,坏人活千年。因为坏人往往比好人拥有更多的资源可以利用。不知道当年是谁审判的陈超?如果让他来审徐湖平,不知道会是一个怎么样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