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一男子骑车路过一家米线店,发现老板娘穿着短裙坐在店门口,于是盯着老板娘

祺然共知识 2026-01-23 12:03:18

河南商丘,一男子骑车路过一家米线店,发现老板娘穿着短裙坐在店门口,于是盯着老板娘的双腿之间看。老板娘发现后怒斥男子是流氓,随后老板也出来与男子理论,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期间老板将男子绊倒在地,致男子轻伤。 只因看不惯路人对着自家媳妇死盯着看,一时冲动跑出来动了粗。哪成想,这一架打下来,竟把自己送进去了,实打实被判了6个月有期徒刑! 乍一听,您可能觉得这是丈夫护妻心切,天经地义。但在法律层面,这事儿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跟大伙儿以为的“正当防卫”压根搭不上边。 当然,这案子的来龙去脉也没那么直白,其中的曲折还得从头捋一捋。 故事的帷幕,于河南商丘一家米线店门前悄然拉开。彼时彼地,即将上演一段独特的情节,引人探寻后续的发展。那是2023年7月1日的晚上7点左右,酷暑难耐,老板娘张女士搬了张凳子在门口乘凉。因为穿着短裙,加上坐姿比较随意,这就引来了祸端。 恰逢男子郭某骑着电动车路过,眼见张女士双腿张开坐着,这人竟直接停车,色眯眯地盯着人家隐私部位猛瞧。张女士正刷着手机,一抬头撞上这猥琐目光,顿时火冒三丈,大骂郭某是流氓。 两人随即在店门口展开了激烈的言语对攻。 在店内忙活的老板刘先生听见争吵声赶了出来,得知妻子遭人窥视,这哪能忍?他怒火中烧,冲上前去指着郭某的鼻子就是一通怒斥。 冲突升级的关键点来了——争执中,郭某率先用头顶撞刘先生的胸口,刘先生顺势反击,一把将郭某撂倒在地。郭某倒地时本能地用手去撑,结果这一撑,掌骨断了。 经医院诊断及法医鉴定,郭某右手第四掌骨完全性骨折,伤情等级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刘先生觉得自己挺冤,本意是护妻,没成想被警方定性为“互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虽说是郭某先用头顶人有过错在先,但刘先生将其摔成骨折,手段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对方仅是顶撞,你却致人骨折,这显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更为关键的是,两人动手前有过长时间的互相辱骂,说明双方都未能冷静克制情绪,这种互不相让的行为模式,坐实了“互殴”的性质。 尽管刘先生具备自首和认罪认罚的从宽情节,但由于未对郭某进行赔偿,也未能取得对方谅解,法院决定不适用缓刑,一审直接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刘先生对此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他的抗辩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郭某骚扰在先。二是对方先动手。三是郭某事发次日才去医院查出骨折,不能排除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 然而二审法院驳回了这些理由。结合医院诊疗记录和司法鉴定意见,证据链条完整闭合:郭某的掌骨骨折确系被撂倒时手掌撑地所致,与次日就医没有矛盾,因果关系成立。 最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刘先生这6个月的牢狱之灾是躲不掉了。 这起案件给大伙儿敲响了警钟:遇事千万得沉住气!试想,当初要是直接报警并拍摄视频取证,那最后赔礼道歉、掏腰包赔偿的,百分之百是那个郭某。 如今可好,明明占理的受害方,只因一时手痒没忍住,反倒把自己变成了阶下囚,这代价实在太惨痛了! 平心而论,郭某的行为确实令人作呕,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程序。哪怕你再有理,一旦动手且超过了法律容忍的限度,法律责任就跑不了。 (来源: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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