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男子在足疗店接受按摩服务时,突然被女技师要求从后门离开,结果刚走出后门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02-02 11:30:36

北京房山,男子在足疗店接受按摩服务时,突然被女技师要求从后门离开,结果刚走出后门就被警方抓获。后因男子支付了500元的按摩费,被警方认定为嫖C,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男子气坏了,是女技师让他翻窗的,他只是做个按摩而已,于是将公安机关和复议机关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警方在查处前已经通过群众举报与日常巡查,掌握这家足疗店长期提供违规色情服务的线索,执法人员到场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现场布控流程符合规范。女技师察觉到执法人员进入店内,没有选择配合检查,反而立刻示意男子从后门绕行,甚至催促他翻越窗户离开,这样的操作模式,和正规足疗店应对检查的流程完全相悖。正常的保健按摩服务,经营者会主动配合核查资质与消费项目,消费者也无需躲避,更不会被要求以隐蔽方式逃离现场。 男子支付的500元费用,和房山区正规足疗按摩的市场定价存在明显差距。当地合规门店的基础按摩服务价格集中在80元至200元区间,即便叠加高端套餐,也极少达到500元的标准,这笔费用已经超出合法服务的合理定价范围。男子在支付时没有对价格提出质疑,也没有核对具体服务项目清单,全程按照技师的引导完成转账,这一行为足以证明,双方已经就违规服务的内容与对价达成一致。 男子被当场控制后,警方同步固定了技师的询问笔录、电子转账凭证、店内消费台账、执法记录仪全程影像,多份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按照2026年正式施行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结合公安部2001年作出的批复文件,卖淫嫖娼的违法认定,并不以实质性行为发生为唯一标准,不特定主体之间以金钱为媒介,达成性服务合意并支付对价,已经着手实施的,即可认定为违法,且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男子提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对全案证据与执法程序进行复核,确认警方不存在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依法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男子依旧坚持自身仅接受正规按摩,翻窗行为受他人胁迫,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要求撤销处罚文书。 法庭审理阶段,男子始终将责任推给技师,强调自身不知情、被误导。法院结合现场环境与行为逻辑作出认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清晰判断隐蔽逃离、躲避检查的行为性质,正规消费无需采取此类规避手段,男子的配合逃离行为,直接印证其主观上明知服务内容违规。警方作出的五日行政拘留,符合北京市治安处罚裁量基准,处罚幅度适当,程序合法合规。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合法有效。这起案件也打破了很多人的认知误区,不少人误以为只有完成性行为才构成违法,却忽视了金钱交易、合意达成、逃避查处这一系列关键行为,已经触碰法律底线。 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救济权利,但维权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与法律依据之上,没有证据支撑的辩解,无法推翻合法有效的行政行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有明确规范,远离涉黄场所、拒绝违规交易,才是避免自身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本方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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