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因二手车脱保、驾驶人超速引发的撞人致死事故,事情的来龙去脉让人看着挺揪心的。一名怀有六个多月身孕的高女士,因为身体不舒服需要紧急去医院,又考虑到家里还有宝宝要照看,就独自开着丈夫的新能源车上路了,谁也没想到这一趟出行竟引发了悲剧。 高女士驾车在文翔路由西向东直行通过路口时,一辆电瓶车突然左转闯红灯蹿了出来,猝不及防之下,两车发生了碰撞。事后得知,高女士过路口时的车速达到了95公里/小时,这样的速度在城区路口行驶,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电瓶车驾驶人陈某当场倒地,后续经救治还是不幸身亡。 这起事故背后还藏着车辆过户和脱保的问题,事发前一天,高女士的丈夫潘某刚把这辆车过户给了朋友沈某,可双方只办了变更登记,车辆并没有实际交付,车子还一直由潘某一方占有使用。更关键的是,事故发生后潘某才发现,这辆车已经脱保快一个月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全都没有投保,这也为后续的赔偿责任划分埋下了隐患。 事故发生后,陈某的家属将驾驶人高女士、车辆现登记所有人沈某以及前所有人潘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名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了一个关键问题,虽然车辆完成了过户的变更登记,但核心的车辆交付并没有完成,车辆的实际占有权没有转移,所以这辆车的实际所有人依然是原登记人潘某,相应的,潘某也负有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 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认定驾驶人高女士存在超速行驶的过错,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陈某家属837296.80元,而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则需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和高女士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起事故也让大家看到,城区道路超速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都是极易引发事故的交通陋习,而车辆所有人疏于管理,未及时给车辆投保交强险,也会在事故发生后带来额外的法律责任,无论是驾驶人还是车辆所有人,都该从这起事故里吸取教训。驾驶事故 撞人致死孕妇驾驶车辆前一天刚过户【撞人致死孕妇开的是脱保二手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