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非法抓捕中国渔船 日媒2月13日报道,日本“水产厅12日宣布,在长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2026-02-13 11:32:05

日本非法抓捕中国渔船 日媒2月13日报道,日本“水产厅12日宣布,在长崎县外海的日本专属经济区(EEZ)内,一艘中国渔船因不服从停船命令而逃走而被捕,并逮捕了该渔船的船长。” 据日本水产厅九州渔业调整事务所消息,“12日,水产厅的渔业管理船在长崎县五岛市女岛海面西南约165公里的日本专属经济区海域发现了一艘正在航行的中国渔船。” 日媒说,“因该渔船被命令停船接受现场检查,但不服从命令而逃走,水产厅对该渔船进行了扣押,并对涉嫌违反《渔业主权法》的中国籍船长(47岁)提起诉讼。并当场将其逮捕。” 日媒说,“该船是捕捞青花鱼和鲑鱼等鱼的高捕捞能力船只,被称为“虎网渔船”,当时船上包括船长在内共有11人。” 日本水产厅认为,“该鱼有可能是以非法捕鱼为目的进入日本专属经济区,正在进行调查。” 日媒说,这是日本水产厅今年首次扣押外国渔船,也是日本自2022年以来首次扣押中国渔船。 日本内阁会议结束后,内阁官房长官木原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正在调查这一事件,但为了防止和遏制外国渔船的非法作业,今后将继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取缔。” 另外,日本农林水产大臣铃木在13日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继续调查,将努力掌握事实关系。为了防止和遏制外国渔船非法作业,今后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打击”。 从国际法和中国政府的官方立场来看,日本水产厅此次抓捕中国渔民的行为是非法且单方面的。 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渔民是否“逃逸”,而在于日本单方面将该海域界定为其“专属经济区(EEZ)”是否具备国际法效力。中国从未承认日本在该海域的EEZ主张,因此日方依据其国内法(《渔业主权法》)在该争议海域实施“管辖”和“逮捕”,属于典型的“有法理争议的强制执法”。 日本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该海域为其专属经济区,并基于此适用其国内法,以“违反停船命令”为由实施逮捕。 中国政府一贯不承认日方在该海域单方面划设的专属经济区。中日在该海域存在专属经济区划界争议,属于未划界海域。根据国际法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未划界海域,任何一国均无权单方面实施“管辖”或“执法”。日本的行为属于“擅自执法”,不具备法理正当性。 这并非孤立事件。中方长期以来坚持类似立场。例如在冲之鸟礁问题上,中方明确反对日本以岩礁主张大面积管辖海域,认为这严重损害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岩礁的规定。 既然中国不承认日方对该海域拥有“主权权利”,那么日方依据其国内《渔业主权法》进行的“主权权利行使”(扣押、逮捕),在中国及国际法理层面自然被认定为侵犯中方主权权利的行为,属于非法。 此次事件是日本水产厅自2022年以来首次对中国大陆渔船采取此类行动。 日本援引的“违反停船命令”是其国内法条款,不能凌驾于中日未划界的国际法事实之上。因此,日本所谓的“现行犯逮捕”在国际法层面缺乏公信力。 由于中日尚未完成海域划界,日本单方面依据其国内法在争议海域对他国渔民进行抓捕,缺乏国际法授权。中方一贯立场是此类行为非法且无效,并会就此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放船放人。

0 阅读:0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