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时任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的刘复之同志在天安门城楼上留下的身影。刘复之早年曾担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的秘书,经历了革命战争的锤炼。七十年代末,他先后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起草和“两案”审判工作,并担任司法部部长,创办了中国政法大学。 担任公安局长期间,他坚决执行中央决策,组织领导了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迅速遏制了犯罪高发态势,有力维护了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秩序稳定。 他主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的若干问题》,推动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推动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着力加强公安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向中央建议组建国家安全部,并获得批准,使我国国家安全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离开公安部后,他于1988年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继续在检察战线推动反腐败和司法改革。他的一生,堪称新中国政法事业建设与发展的一个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