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拿了1万1千块压岁钱去银行存,不料,她回到家发现钱迟迟未到账,女子赶紧翻出银行卡一看,吓出一身冷汗,原来她拿去银行存款的卡是她前几天捡到的卡,她也有一张一模一样的卡,她错将钱存到别人卡里了。 据齐鲁壹点报道,严女士去银行存钱,竟闹了个大乌龙。 过年的时候严女士去亲戚家拜年,这个给一个红包,那个给一个红包,陆陆续续她攒下1万1千元。 年过了,这1万1千元的现金严女士平时也用不上,出门都是带手机,带着现金也不方便,她就打算把钱存到银行。 那天,严女士忙完,拉开抽屉带上压岁钱就急匆匆往银行赶。 年后存钱的人可真不少,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来存压岁钱,严女士因为去得晚,排了好一阵子队才轮到她。 严女士平时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一听到叫她的号,她火急火燎地直接冲过去,把钱和银行卡递给工作人员。 手续办得很快,严女士签字确认后拿上东西就离开了。 因为她的手机跟银行是捆绑的,平时银行卡有收支都会有信息提醒,这一次,严女士等啊等,一直等不到信息,她以为信息会晚点到,毕竟存钱的人太多,钱都已经存进银行了应该不会出错,所以她先回去了。 没想到,严女士回到家后,依然等不到钱到账的信息,她觉得很奇怪,翻出了那张卡,仔细一看,直接吓出一身冷汗,那张卡根本不是她的银行卡。 原来,就在几天前,严女士网购的裤子到货了,她试穿的时候发现裤子口袋里竟然有一张建设银行的卡。 严女士也没放心上,拿出那张卡往抽屉里一扔直接就不管了。 因为她自己也有一张建设银行的卡,卡片都长得一样,不同的是卡号,她去存钱的时候也没注意看,拉开抽屉带上银行卡就出门了,好巧不巧她拿到的刚好是她从新裤子里捡到的那张卡。 结果到银行一存,签了字就离开了,回到家才发现,她把钱存到人家卡里去了。 想到这严女士赶紧往银行跑,她把情况告诉银行工作人员后,银行经理还陪着严女士到派出所报警。 警方经过努力追查,几天后,终于查到该银行卡的主人是河北任丘的李女士。 原来是李女士最先网购了严女士买的那条裤子,她收到货后试穿那天,把银行卡随手放到裤子口袋里,之后因为穿起来不满意就把裤子退掉了,退裤子的时候,忘记把银行卡拿出来了。 而店家收到李女士的退货后也没有仔细检查,直接把裤子寄给下一个买家严女士。 所以,这张银行卡辗转落入严女士手里,严女士本身也有一张建设银行卡,两张卡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卡号,才闹了这么个乌龙。 李女士通过确认,是武汉警方后,跟严女士两人相互加了微信,在民警的监督下把11000元转给严女士。 这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有人问,如果严女士咬死不承认,她能否占用这笔钱?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也就是,李女士账户多出11000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她这个钱属于不当得利;而严女士作为受损失的人,她有权利要求李女士返还,李女士即便拒不承认也必须返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