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示!”西安女子洗澡时热水器突然爆炸,沸水浇遍全身致95%重度烫伤,用了8年的热水器竟成“杀人凶手” 陕西西安的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一次普普通通的洗澡,差点要了她的命。 那天晚上,36岁的高女士像往常一样,把热水器的温度调到40多度,准备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放松一下再睡觉。她脱掉衣服,站在花洒下,温热的水流冲在身上,一天的疲惫似乎都消散了。 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热水器突然爆炸!高女士根本来不及反应,瞬间被100℃的沸水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她惨叫一声,整个人瘫倒在地,全身剧痛让她几乎昏死过去。 家人听到动静冲进浴室,看到眼前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高女士浑身通红,皮肤大片大片脱落,浴室里蒸汽弥漫,地上全是滚烫的水。他们手忙脚乱地把高女士送往医院。 医生的诊断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全身95%的皮肤重度烫伤。这意味着高女士几乎体无完肤,只剩头顶和脚底一点点好皮肤。医院几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家人在抢救室外哭得撕心裂肺。 万幸的是,经过几次大手术,高女士最终闯过了鬼门关,脱离了生命危险。目前她已经恢复了自主活动能力,也能正常吃饭了,但这场噩梦给她留下的伤痕,将伴随她一生。 好好的热水器,怎么会突然爆炸? 调查发现,高女士家的这台热水器已经用了8年多。事发时,温控感应器突然失效,导致水温不受控制地飙升到100℃,管道承受不住压力,瞬间爆炸。 消息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炸了锅。有人说:“才用了8年就爆炸,肯定是杂牌子!”也有人说:“不管是新的还是旧的,插着电洗澡就是在找死,洗澡前一定要拔掉电源!”还有网友一针见血:“电热水器在设计上都应该设置最高温度,超过之后自动断电,这是设计缺陷,厂家应该赔偿。” 那从法律上到底该怎么看这事?高女士能找厂家索赔吗? 首先得搞清楚一个概念:家电不是“用到坏为止”的,它是有安全使用年限的。一旦超过这个年限,继续使用,风险会指数级上升。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的标准,储水式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高女士家的热水器正好用了8年多,已经超出了建议使用期限。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质保期”和“安全使用年限”是两码事。质保期是厂家免费维修的期限,一般是1到3年;而安全使用年限是指家电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建议使用期限,超过这个年限,内部元器件老化,安全风险大增。 那如果产品有缺陷,厂家要不要赔?《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关键问题在于《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产品本身还在安全使用期内,出了问题厂家要负责;但如果已经过了安全使用期,消费者还继续使用,那风险就只能自己担了。高女士家的热水器已经用了8年多,正好卡在安全使用期的边界上。如果厂家明示的安全使用期是8年,那她这台机器已经“超期服役”了。这种情况下再出问题,想找厂家索赔,难度非常大。 高女士的遭遇,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 很多人家里都有那种用了十年八年的老电器,觉得“还能用就接着用呗,扔了多可惜”。但这种想法,其实是在拿命赌博。电器和人一样,老了就是老了,内部线路老化、元器件失效,随时可能出问题。不出事是侥幸,出了事就是灭顶之灾。 特别是电热水器这种大功率电器,常年处在潮湿环境中,安全隐患更大。专业人士建议,电热水器最好每6到8年更换一次,使用过程中还要注意定期检查。洗澡时最好拔掉电源,不要全程插着电洗,万一漏电或者温控失灵,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个细节值得注意:很多人家里的电器早就过了安全使用期,但因为“还能用”,就一直凑合着。其实国家早就出台了相关标准,对不同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做了明确规定。比如储水式电热水器8年、洗衣机8年、空调8到10年、电饭锅5年等等。这些数字不是随便定的,而是经过大量测试得出的安全红线。 一次日常洗澡,一台超期老家电,一场差点要命的意外。高女士虽然捡回一条命,但全身95%重度烫伤的代价,实在太惨重了。 有网友说:“这种老电器早该换了,省那点钱干嘛?”也有网友说:“厂家也有责任,设计上就应该有防爆保护。”还有网友提醒:“洗澡一定要拔电源,这个习惯必须养成。” 你怎么看?你家的热水器用了几年了?有没有检查过是否该换了? (来源:综合自陕西都市快报、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