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财两空!”江苏,女主播与已婚大哥发生不正当关系,结果被大哥的妻子发现。大哥的妻子不仅将女主播,还连带将大哥本人以及平台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归还全部打赏款,并确认全部归自己个人所有!法院这样判! 这事得从2018年说起,钱某是个已婚男人,家里有妻子孙某。他在一个网络直播平台闲逛时,关注了女主播于某。一开始就是看看直播,点个赞。后来两人加了微信,从线上聊到线下,关系越来越不对劲,最后发展成了婚外情。 为了维系这段不正当关系,钱某开始在于某的直播间疯狂刷礼物。一笔又一笔,用的都是他和妻子孙某的共同存款。这些钱通过平台打赏出去,按照规则,主播于某能分到40%,平台公司拿走60%。 纸终究包不住火,妻子孙某发现了丈夫的异常,一查账目和聊天记录,全明白了。自己辛辛苦苦经营家庭,丈夫却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去讨好别的女人。愤怒和伤心之余,孙某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她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权。 她把女主播于某、丈夫钱某,连同直播平台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她的诉求是丈夫的打赏行为无效,钱必须全部追回来,而且追回来的钱,要全部归她个人所有,因为这是丈夫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造成的损失。 法院审理后法官认为钱某打赏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购买普通的直播表演服务,而是为了维持他和于某的婚外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所以这个“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既然赠与无效,收钱的人就得退。女主播于某明知钱某已婚,还和他发展这种关系并接受大额打赏,主观上有过错。法院判决,于某获得的全部打赏收益,必须一分不少地退回来。 平台对于主播直播时可能存在的一些低俗、暗示性内容,没有尽到有效的审核和管控责任。对于用户的大额打赏消费,也没有设置必要的提醒和限额机制,存在监管不力的过错。因此,平台公司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被判返还其从这笔打赏中获得的30%收益。 最关键的一点来了,这些追回来的钱归谁?法院明确指出,钱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婚外情消费,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因此,所有追回的钱款,全部判归妻子孙某个人所有。钱某等于是“人财两空”,既背叛了家庭,也没保住钱。 对于已婚人士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个人可以随意处置的私房钱,尤其是用于违背忠诚义务的用途时,法律绝不保护。对于主播和平台,不能只盯着流量和打赏收益,必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拿了分成收益,就要承担起相应的审核和管理责任。 网络世界虚虚实实,但法律对婚姻和财产的保护是真实的。任何试图用金钱购买婚外情感,或者利用他人婚姻关系牟利的行为,最终都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结局。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消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