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养老有更多选择你还记得上海那对双失能的母女吗?母亲84岁,高级工程师。小女儿

托托谈世界 2026-03-11 20:35:56

要让养老有更多选择

你还记得上海那对双失能的母女吗?母亲84岁,高级工程师。小女儿53岁,未婚硕士。两人先后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在加拿大的大女儿又突然失联,不知道是不是也得了阿尔茨海默病……幸好,属地居委会挺身而出,担任了临时监护人。我昨天了解了一下此事,发现还好是居委会出面。因为医院、银行等,目前只认法院出具的监护指令,如果是个人出面,哪怕签署了意定监护协议,也有可能在沟通方面,遭遇种种障碍。所以呢,这就是法律法规的缝隙,这就是没有“完全兜住”独居者的需求。也不仅仅是这对母女,近期,我已经聚焦多起独身人士类似事件了。上海46岁的蒋女士,53岁邓女士,北京41岁赵女士……哪一起不令人扼腕?老百姓,尤其是独居的老百姓,值得更多的养老选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孙洁有一个很好的提案,建议针对独居群体的监护困境,构建“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商业主体”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我的理解,不是所有的村居委,都会挺身而出的,一定要有法律层面的“兜底”。公益组织,也要有份参与。要用“公益心”,来对待独居人。而这一切,需要政府部门重视。此外,不少独居者表示,点对点的“意定监护”、“遗赠协议”,也挺难的,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托付者,更怕找错人。我觉得,孙洁委员提出的“商业主体”,概念很好。如果有一家政府认可的企业,开发出“意定监护”或“遗赠养老”的产品。老百姓根据个人经济情况,买这些产品,享受相应的服务,那就很省心了。我特地去查了查资料。像赞助过秋秋“反诈脱口秀”的中国平安,就表示它们正在搭建的“意定监护”产品,要解决医疗决策“无人签字”、失能失智“无人照料”、财产事务“无人管理”、身后之事“无人料理”这些问题。此外,还会特别关注,独居者的紧急援助问题。独居者在家中突发意外(如跌倒、突发疾病)时,往往因无人及时发现而错过黄金抢救时间,这就要求保障体系必须具备事前预警、事中快速响应的能力。总而言之,以后这样的事,会越来越多。如果现在,独居者不在清醒时,做好法律上的未雨绸缪。政府部门不全力安排,给老百姓提供更多养老选择。那么,“孤独死”的阴影,就会笼罩在独居者的头上。

46岁蒋女士53岁邓女士母女同患阿尔茨海默症监护人失联意定监护遗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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