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了?”福建厦门,一男子在景区花9000元买了6斤海参,拿走2斤后,剩余的4斤让老板打包,寄回他老家,不料,半年后,男子拿着检测报告,将海参店老板告上了法庭,声称这是“三无产品”,要求老板10倍赔偿他90000元,可调查后,发现男子身份不简单,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有个发生在景区干货店的案子引起了不少人的琢磨,这事说起来挺有意思,简直就是一场“猎人与狐狸”的博弈,最后法院的判决更是给大伙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事情得从一笔看似阔绰的大生意说起,有个男游客在逛景区海产店时,一眼相中了店里的干海参。 这东西贵是贵,但这大哥出手相当爽快,也没怎么磨叽,直接刷卡9000块钱,一口气买了6斤。 付完钱,他提了个挺让人纳闷的要求:这6斤货,他只带走2斤,剩下那4斤让老板打包好,给他快递寄回老家去。 这还不算完,打包发货的时候,这大哥特意站在边上,举着手机全程录像,把海参怎么装箱、怎么封口拍得清清楚楚。 当时老板心里正美呢,心想这是碰上不差钱的大客户了,也没多琢磨这录像的举动有啥深意,就乐呵呵地配合人家发了货。 谁承想,这竟然是个埋了半年的雷。 过了六个月,老板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当初那个买海参的大哥把他给告了,人家手里拿着一份检测报告,理直气壮地说这批海参是“三无产品”,理由是包装上没写生产厂家是谁,也没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法。 这大哥的诉求那是相当狠:首先,那9000块钱货款得全退回来;其次,按照法律规定的“退一赔十”,老板还得额外赔他9万块钱,最后,连带着检测费也得老板掏。 老板拿着传票,整个人都懵了,紧接着就是一肚子火,他承认自家卖的是散装干货,标签确实没大超市那么规范,但这海参质量绝对没问题,不可能吃坏人,再说了,你要是真觉得有问题,买回去几天就该找来了,哪有隔了半年才想起来打官司的? 而且这一开口就是十倍索赔,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经买东西吃的顾客,倒像是专门来找茬讹钱的,老板在法庭上就喊冤,说这人买的量远超普通家庭正常吃的量,明显就是冲着打官司赚钱来的。 法院接手这案子后,也没只听一面之词,而是去查了查这原告的“底细”,这一查不要紧,发现这位在裁判文书网上可是个“熟面孔”,他在沿海好几个城市都有类似的官司,套路如出一辙:找干货店买海参、花胶这类贵重滋补品,买的时候一部分带走、一部分邮寄,留好证据,过段时间就以“三无产品”为由起诉索赔。 法院由此认定,这男子根本不是什么普通消费者,而是一个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 案情清楚了,怎么判就显水平了,法院审理认为,一码归一码。 首先,店家卖的海参确实标签不规范,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错得认,法律底线得守住,所以,那9000块钱货款必须退给人家,这是对商家违规经营的惩罚。 但对于那9万块的十倍赔偿,法院没支持,法官认为,这男的买海参主要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打官司挣钱。 法律设立“十倍赔偿”是为了保护无辜的消费者,不是为了让谁发家致富的,要是真判赔9万,那就等于在鼓励这种知假买假、恶意索赔的歪风邪气。 最后,法院给出了一个特别讲究的判法:法官琢磨了一下,普通老百姓买海参吃,一次也就买个一点点,于是,法院结合市场行情,认定其中极小一部分(大概价值174元)算作是“合理的生活消费”,只按这个基数赔偿十倍,也就是让店家赔偿1740元。 至于剩下那些为了牟利买的海参,不予赔偿,同时,判令这名男子把他手里剩下没吃的海参,全都退还给店家。 这个判决一下来,大家都觉得心里舒坦,它一方面狠狠敲打了商家,做生意得守规矩,哪怕是散装食品,该有的标签、资质也得齐全,不能为了省事就卖“三无”产品,食品安全的底线得守住。 另一方面,它也直接堵死了职业打假人想靠钻法律空子暴富的路子。 这起案子其实给所有的商家和消费者都提了个醒:做买卖的,别存侥幸心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己身正了就不怕影子斜,做消费者的,维权要理性,遇到问题可以投诉、协商,但要是想把维权当成生意做,最后可能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只有大家都守着诚信和规矩,这市场才能真的让人放心。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大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