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老人生活无法自理,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外甥想把她的房子卖了,把她接到自己家里方便照顾,却阻力不断!上海78岁的张阿婆,终身未婚,也没子女,她住在闵行七宝老公房的五楼,得了帕金森病,生活没法自理,连楼都下不了。 老人有个外甥在常州,是她最小的姐姐的儿子,这几年全靠外甥出钱请保姆照顾她,每月保姆费6800,阿婆退休金才5000,差额一直是外甥贴的。 外甥想把阿婆接到常州养老,需要卖掉阿婆上海的这套房子来凑钱,但问题来了:阿婆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得由监护人办,外甥想当监护人,法院说:你先让居委会盖章同意。 找到居委会,人家却不敢盖。因为阿婆上面有8个兄弟姐妹,虽然有的不在了,但侄子外甥一大堆,万一以后有人跳出来说房子卖亏了,居委得担责任。 事情就这样卡住了,一边是老人困在五楼出不去,一边是好心外甥干着急,律师说,不能因为怕麻烦就卡着不动,居委会有监督权,不是不盖章就万事大吉。 我觉得这枚章盖不盖,不只是张阿婆一个人的事,也是很多独居老人养老路上的一面镜子和一道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