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北京,女子去医院治疗腰疼,男盲人推拿师隔着毛巾和衣服,触碰她的下体,又把手伸进了她的内裤,摸了她的隐私部位。女子报警后,警方又陆续收到4名女患者同样的报案,均称遭到推拿师的猥亵,其中一名还是他的女同事。警方调查后认定,推拿师存在猥 亵女患者,被处行政拘留10日。盲人推拿师不服,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一审盲人推拿师胜诉,警方不服,上诉到法院,二审法院判决不同,且后果很严重。 从推拿室的门关上的那一刻开始,信任就成了一种风险。 2022年10月30日,北京潞河医院,一名普通女性患者吴某走进了理疗科,不久,她报警称在接受盲人推拿师王立国的治疗过程中,遭遇了猥亵。 她的描述震惊了警方,但接下来的发展让人始料未及。 在吴某报警之后的短短几天内,又有4位女性前后脚走进派出所,诉说了几乎一模一样的经历,这其中,还有一位是王立国的同事。 她们彼此之间并不相识,报案动机无法互相串联,但她们的讲述却如同复印件般相似:在封闭的推拿室里,王立国以“寒气重”“经络不通”为由,不断扩大按摩范围,最终触碰到她们的隐私部位。 有的说他用指尖在内裤边缘游移,有的则说他干脆将手伸了进去。 王立国说这些手法都属于专业范畴,比如“气海穴”确实在下腹部附近,是中医推拿中常见的治疗点位。 他还强调,整个过程都隔着毛巾和衣物,“从来没有猥亵的意图”,至于那位女同事,他的解释是“关系熟了,想多服务一下,搞好同事关系”。 警方调查后,认定王立国行为构成猥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然而,王立国不服,他一纸诉状将通州公安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了他,认为警方证据不足。 警方不甘心,他们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理由很明确:五名女患者的陈述高度一致。 尽管缺少监控视频和目击者,但从证词的细节、时间线和行为模式来看,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王立国的行为“超出了治疗范围”,构成猥亵,原处罚维持。 这场围绕“信任”的拉锯战,从一个推拿室内的指控,拉长成了一场司法与伦理的较量。 2025年初,三名女患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王立国需分别向她们赔偿1.5万元并书面道歉。 他没有上诉,但也拒绝道歉,他在社交平台上留下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如果她们觉得我越界了,为什么当时不拍视频?”这句反问,像是在质疑,也像在申辩。 可吴某也在一次公开采访中泪流满面:“那个房间只有我和他,我当时吓傻了,哪还有心思拍视频?我连逃出去都不敢。” 更大的冲击还在后头,2025年12月,通州区检察院向潞河医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解除与王立国的劳动关系,理由很明确:他“多次猥亵女患者”。 医院最终解除了与王立国的合同。 一个个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在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的治疗室里,法律该怎样穿透“密室”还原真相? 当5个互不相识的女性都说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以相同方式触碰了她们的隐私部位,这样的“巧合”还能解释为误会吗? 二审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在证据短缺的情况下,司法不能僵硬地等待“确凿视频”,而应当从证词一致性、行为逻辑、反常细节等方面综合判断,形成“高度盖然性”的判断。 这种裁判思路不只适用于这起案件,也为类似“封闭空间”中的性骚扰事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司法参照。 但这个案子也引发了另一个争议:当加害者是残障人士,社会是否应给予其某种“豁免”?是否会因为他们原本更难就业,就对他们的职业行为放宽标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障身份不能成为违法的遮羞布。 相反,正因为他们的职业中不可避免地涉及身体接触,更应当在培训中明确“行为边界”,在制度上建立更清晰的操作规范和监督机制。 比如,是否应要求异性推拿前必须有患者书面同意?是否应推广同性理疗服务选项?是否应在推拿室中设置紧急呼叫按钮或录音设备? 这些制度设计,既不是对盲人推拿师的歧视,也并非对患者的过度保护,而是为了在两者之间建立一条清晰的安全线。 这个案子还暴露了整个行业的一个软肋——信任极度脆弱,一旦破裂,就难以重建。 推拿不是普通的服务,它是高度私密的治疗行为,要求患者放松身体,把自己交给一个陌生人。 在这样的过程中,专业和道德就是最后的防线,一旦越过,哪怕只有一次,就足以摧毁整个行业的信用。 早在2021年,深圳某盲人按摩院也爆出类似事件,一名技师在为女客户按摩时,借“经络疏通”为由,不断触碰其胸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这样的案例在近年来不断出现,几乎每一起都引发舆论哗然,也让这个原本充满善意的行业一次又一次陷入危机。 我们不能因此对整个盲人推拿行业贴上污名化标签,但也不能再对类似行为视而不见。 信任不是无条件的,它需要制度来守护;尊重不是纵容,它需要边界来支撑;残障不是护身符,专业才是通往尊严的道路。

干果
外边按摩店随便,医院就不要搞异性按摩,即是自保也是保护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