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年的一天,岳飞妻子刘氏趁夜黑扔下孩子,迅速钻进一名男子怀中。几天后,有人偷偷告知岳飞。哪料,岳飞不但没有发怒,还下令:“给刘氏送500贯钱”! 这事在岳家军里传得飞快,不少将士听了都皱眉。要知道,那会儿正是宋金交战最紧的时候,岳飞在前线领兵打仗,家里却出了这样的事。刘氏是岳飞的原配,早年跟着他吃过苦,可到了南渡之后,日子稍微安稳些,她却耐不住清贫,趁夜卷了细软,跟一个在临安城里做买卖的小吏跑了。 有人问岳飞,为何不把刘氏追回来治罪,他只淡淡说了一句:“她既已改嫁,我若强留,反倒误了她一生。”可这背后,还有更深的考量。岳飞心里清楚,自己常年在外,家里老小全靠刘氏照料,如今她走了,孩子们无人看管,若再闹得满城风雨,孩子的名声也保不住。他让部下送去500贯钱,不是给刘氏的“分手费”,而是托人转告她,好好过日子,别亏待了自己,也别让孩子受牵连。 刘氏改嫁后的日子并不好过。那小吏本就是个市井之徒,娶了刘氏后,起初还算客气,可没过多久就开始嫌弃她带着两个孩子累赘。家里的米缸常常是空的,冬天屋里漏风,刘氏夜里偷偷抹泪,想起从前虽然穷,但岳飞从不让她受冻挨饿。 有一次孩子在院子里玩,摔破了膝盖,她抱着孩子坐在门槛上哭,嘴里念叨着“要是岳大哥还在……”话没说完,就被小吏一顿骂:“别提那个武夫,要不是你跟他,我能娶你?” 岳飞这边,自从刘氏离开后,便把全部心思扑在军务上。他常对部下说:“家国两难全,我不能为了家事耽误国事。”他的母亲姚太夫人深明大义,亲自抚养岳飞留下的子女,教他们读书识字,也教他们做人要正直。岳飞每月领到的俸禄,除了寄回家维持家用,其余的全用来补贴军用,自己穿的衣服补了又补,吃饭从不铺张。 几年后,岳家军在郾城大败金兵,捷报传到临安,百姓夹道欢呼。可刘氏听到消息时,心里五味杂陈。她知道,岳飞的成就越大,自己当初的选择就越显得不堪。她曾托人打听岳飞的消息,听说他依旧是一身正气,对家人关爱有加,对孩子视如己出,心里既羡慕又愧疚。她想给孩子写信,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怕自己的字迹会让孩子认不出,更怕孩子怪她当初狠心离去。 岳飞一生有过三段婚姻,刘氏之后,他又娶了李娃。李娃出身书香门第,知书达理,对岳飞的母亲和孩子都十分孝顺。她常对孩子们说:“你们的父亲是大英雄,我们要帮他守住这个家。”在李娃的操持下,岳家上下和睦,孩子们也都懂事听话。岳飞在前线打仗,心里踏实,因为他知道,后方有李娃撑着,母亲和孩子都安好。 有人不理解岳飞的做法,觉得他对刘氏太过宽容。可仔细想想,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女子改嫁本就不易,更何况是被战火波及的家庭。岳飞没有选择报复,而是给了刘氏一条退路,也给了孩子一份体面。他的宽容,不是软弱,而是一种担当——不让个人的恩怨影响到孩子的成长,也不让家庭的变故动摇自己的信念。 这段往事,在《宋史》里只有寥寥数语,可在民间却流传甚广。老人们常说,岳飞的胸怀比常人宽广,他能放下个人的得失,只为守住更重要的东西。这份格局,或许正是他能成为民族英雄的原因之一。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