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白宝山情人谢宗芬被提前释放,当狱警把她送到大门口后,她没有选择回家,而是和自己的狱友毫不犹豫的去到了新疆,回到那个和白宝山一起犯下滔天大罪的地方生活。 听到这消息的人都愣住了。新疆,是她跟白宝山犯下滔天大罪的地方,是十几条人命陨落的现场。按正常人想法,她更该回四川老家,躲开这一切,从头做人,为什么偏要往那个“伤心地”走?要理解这个决定,就得把她和白宝山这段纠缠不清的过去,重新理一遍。 谢宗芬1957年出生在四川农村,独女一枚,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宠爱多了,性子难免任性。按乡下习俗,她早早被家里安排嫁人,丈夫老实本分,却不是她理想中的对象。哪怕有了孩子,她还是觉得日子枯燥得让人窒息,最终撇下丈夫和孩子,一个人跑去北京闯荡。 在北京,她摆地摊、做小买卖,自食其力,也在那里认识了白宝山的母亲。老人在生活上对她照顾有加,两人逐渐亲近,谢宗芬也经常上门吃饭,就这样,她见到了刚从牢里出来不久的白宝山。 那时的白宝山,已经不只是一个普通的盗窃犯了。1983年他因为偷东西被判4年,临近刑满时,早年的拦路抢劫被翻出来,刑期一下加到14年。妻子带着孩子转身离去,他把这笔账全算在“没良心的媳妇”和“告密的人”头上,心里的恨一点点积累起来。 后来被转到新疆劳改,在那片荒凉土地上,他报复心越养越重,还在狱中先后杀了两个狱友,自认为是在“练胆”,为将来的更大行动做准备。 出狱后,顶着前科,他处处遇冷眼,找不到体面的工作,被人指指点点,整个人彻底扭曲。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从家中逃出来的谢宗芬。 一个身上带着孤独气息的女人,一个心中塞满怨恨的男人,两个人靠得很近,很快就成了情人。 对谢宗芬来说,和这个高个子、说话有主见的男人在一起,比老家那个憨厚的丈夫要刺激得多。她一开始以为,两人可以就此安稳过日子,可很快就发现,白宝山心里想的根本不是“重新做人”,而是“报复社会”。 他开始想法子弄枪,琢磨抢劫、杀人,报复那些看不上他的人。这样的事根本瞒不住枕边人,他也没有刻意隐瞒。照理说,走到这一步,多数人都会掉头就走,可谢宗芬没有。她既害怕,又沉迷于这场惊险的人生,选择站在他那一边。后来两人结伴回到新疆,开始连环作案。 在新疆,他们制造了一起又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其中一次抢劫宾馆,光现金就得手140多万。钱太容易来,她很快就被这种暴富的滋味冲昏了头。 白宝山把钱埋在河北老家,她暗中跑去刨出11万私藏,又带着一部分钱回四川老家挥霍,在乡亲面前摆阔。这一回“风光”,反而成了暴露自己的关键线索。 终于,警方顺线查到了他们,白宝山伏法被枪决,谢宗芬以从犯身份被判12年。在狱中,她一边配合改造、争取减刑,一边在悔恨和眷恋里反复折磨自己。 她恨白宝山把自己拖进深渊,也恨那个当初明知对方是什么人,却还是一头扎上去的自己。可每每想到两人一起颠沛流离、一起躲藏在新疆出租屋里的那些日子,她又会忍不住落泪。 临近出狱时,她迟迟想不好未来该去哪。四川老家有那个她早已嫌弃的丈夫,还有多年不见的孩子和村里人的目光;其他城市对一个有前科的中年女人也未必友好。这时,一位曾经的狱友提出,愿意帮她在新疆找个落脚点。 于是,当监狱铁门打开,她没有回头,只是提着简单的行李朝前走去,嘴里说出“去新疆”三个字。 外界给她的动机套上了各种解释。有人说,她是心怀愧疚,想回到受害者最多的地方赎罪;有人说,她没脸回故乡,只好去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也有人相信,她对白宝山仍有感情,新疆是两人罪与情交织的地方,她必须再走一趟,才能真正和过去告别。 也许,这些说法都沾点边。对谢宗芬来说,新疆既是她犯罪深渊的起点,也是她不得不面对的终点。她在那里亲手帮一个男人完成了报复社会的疯狂计划,如今又只能背着同样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找一条普通人的活路。 法律给她的是一个明确的结局:刑满出狱、恢复自由;而生活给她的是一份模糊的考题:在背负过去的同时,怎么活成一个“再不出事”的人。 谢宗芬为什么一定要回新疆,也许她自己都说不清,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从那一刻开始,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穿着新衣回乡炫耀的女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