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马某认识了一个女网友黄某,开出1600元的价和黄某开房玩捆绑游戏,马某

芹姐说法 2026-01-29 05:55:07

陕西西安,马某认识了一个女网友黄某,开出1600元的价和黄某开房玩捆绑游戏,马某到了黄某家后,两人顺利发生了关系,完事后,马某将黄某绑起来打了一顿,随后拿走了她的手机、金项链和手表。黄某挣脱开绳索报了警,马某因入室抢劫获刑3年,但马某不服,辩解称是黄某主动放他进屋的,他不属于入室,他也并不是真的打黄某,而是抽打本来就是他们约定的游戏内容,他顶多算盗窃! 据裁判文书公布,马某是一名00后,西安莲湖区人。 马某喜欢在网上乱逛,一来二去就染上了看不雅视频的爱好,而且,慢慢的普通的已经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他喜欢看那些带着,比如捆绑、抽打游戏的。 一次无意中,马某认识了一个女网友黄某。 2023年3月24日,马某闲着没事和黄某聊天,两人不知道怎么的,就聊到了那档子事上。 黄某竟然也不害羞,和马某聊的热火朝天,黄某大胆地说,他喜欢刺激的,黄某也随声附和。 马某赶紧约黄某见面,担心她不同意,还主动说给她钱。 黄某正是年轻爱玩的年纪,哪会嫌钱多?她和马某讨价还价,两人约定以16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 两人约定在黄某家里见面,还说好等会就体验一下马某描述的那种刺激的游戏。 马某到了黄某家后,两人你来我往,进行了一番深入交流。结束后,马某掏出一根绳子将黄某绑了起来,塞住她的嘴,拿出一根皮鞭就把她抽打了一顿。 黄某以为打完了,马某就会把她放开了,谁知马某竟然看也不看她,直接离开了,临走前还从客厅顺走了她的手机、金项链和手表。 黄某被绑着动弹不得,悔得肠子都青了。她奋力挣扎了半天,好在马某绑的不算太紧,黄某终于挣脱出来,跑到邻居家借了手机报了警。 两天后,民警将正在送餐的马某逮了个正着。 事情调查清楚后,案子移交给了检方审查起诉,检方以强 奸 罪和抢劫罪对马某提起了公诉。 但是,一审期间,马某提出,强 奸 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 关系的行为。 他和黄某之间是提前约好的,两人你情我愿的,他顶多算嫖了次娼,怎么能算强 奸呢? 一审采纳了马某的主张,认为他不构成强 奸罪。 可是马某将黄某绑起来,暴力殴打后抢走她的财物,这就是妥妥的入户抢劫。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最低刑期也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念在马某家属赔偿了黄某5万元,获得了她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 但是,一审判决后,马某想来想去还是不服,他觉得自己根本不构成入户抢劫,当时他进黄某家,是黄某亲自开门迎接他进去的,是合法进入,这怎么能算入户抢劫呢? 二审经过仔细研究,觉得马某说的有一定道理,入户抢劫的认定中,行为人进入他人住所必须是为了实施抢劫目的。 黄某门口的监控显示,当时确实是她自己开门放马某进去的,马某进入黄某家里,是为了完成和她的1600元的交易,这种进入后临时起意抢劫的,确实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因此,二审认为马某不构成入户抢劫,那马某又打人又抢东西的行为到底构成什么罪呢? 马某说,他没有暴力殴打黄某,把黄某捆起来抽打,是他们约定的游戏中的一个环节,是在在抢劫之前发生的,不是为了抢劫而实施的,这怎么能算暴力殴打呢? 马某认为,自己顶多算盗窃,根本不构成入户抢劫。 二审经过仔细查黄某的口供,以及她家门口的监控,发现马某说的确实是实话,他是在把黄某打了一顿后,才去拿的她的东西。 根据刑法中的定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也就是说,抢劫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方法,让被害人不敢反抗,从而抢走他的财物,但马某打人是在拿走财物前发生的。 根据监控显示,马某打完黄某后,这才慢悠悠走到客厅,拿走了黄某的财物,这种方式,更符合盗窃罪的定义。 于是,二审最终改判马某盗窃罪,如此一来马某原本三年的有期徒刑,改为了2年。 案子公布出来后,有网友笑抽了,马某玩的但是挺尖端,可惜最后没管住手,将自己送了进去!

0 阅读:352

猜你喜欢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