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离谱不?上海,大年初一,女子为了孝顺母亲,带着老妈入住了上万元一晚的上海高奢酒店。当天女子带着母亲坐飞机非常劳累,进了酒店,女子办理入住手续,让老妈去一旁休息区等待。老人刚准备坐下来休息,酒店一位经理却霸占顾客专属沙发,不给老人家坐。经理说:“我们在培训扮演客人。”女子感觉好离谱,高档酒店怎么能让顾客站着呢?于是就向酒店投诉。 新浪财经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没想到酒店的态度,令女子大跌眼镜,本来还说来上海度假呢,俩人的心情和热情,顿时就跌到谷底。 今年春节,张女士(化名),想要带着老母亲去上海度假。 到上海来,肯定是要居住在外滩啊,住在顶级奢华的酒店里,看着外滩的夜景,看看东方明珠和陆家嘴四件套,可真是好享受啊。 为了让老人也可以有这样的享受,张女士不惜花费1万元一晚的酒店费用,也要带妈妈过来体验一下。 于是,张女士就订好了机票,带着妈妈飞了上海。 因为旅途劳累,两个人都很辛苦,到了地方之后,俩人均疲惫不堪。 进入酒店大堂之后,张女士去办理入住手续,让老妈到顾客专属沙发上去坐一会休息一下。 老人家看到了沙发,刚准备坐下来,没想到,酒店的经理直接就拒绝了老人,不给她坐。 经理给出的理由是:酒店里正在做培训,他担任的是“客人”的角色,不可以中断,他就要一直坐这里,客人过来之后,也不能坐。 这一幕,可真让老人家尴尬啊。 张女士办好手续之后,看到老妈被这样对待,心里也很不开心。 但是,无奈啊,人家不给坐啊,母女俩就只能尴尬的站在一旁,尽管双腿很累,因为真的没法坐啊。 站了一会之后,张女士心里还是过不去,忍不住了,就去找坐在那边的经理论:“不好意思啊,你们真的就要这样对待客人吗,客人奔波劳累,连个歇脚的地方都不给?” 但是,经理仍然是无动于衷。 张女士立刻就找了酒店,将这件事投诉了,希望酒店可以给自己一个说法。 而当时酒店给出的做法是,为了平息张女士的怒火,就帮助张女士给升级了套房。 张女士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有想到,吃晚饭的时候,又碰到刚刚不让座的那个经理。 这个经理人也很执着,竟然跑过来跟张女士理论。 他一直再跟张女士说:我刚刚就是在培训,你干嘛投诉啊,我是在工作,如今让我怎么办? 这位经理一直诉说自己的委屈,丝毫不提“道歉”二字。 张女士本来就忘记了让座的事情,这下还被人追着吵闹,一下子,火气就冒上来了。 当时,张女士就跟这位经理搭话,也讲了几句,作为客人,肯定也是要诉说自己的看法。 虽然酒店给升级了套房,但是被这个经理一闹,张女士心情又变差了。 后来又出事了——吃饭的时候,让张女士补钱。 张女士当时团购的880元套餐,双人套餐1388元。但是,工作人员说,是限免,每人只限额500元的免单,剩余的自己还要补上。 女子当时就愣住了,感觉这个做法不地道,就是变相的套路,这就是故意隐瞒、欺骗消费者。 随后,张女士继续投诉,跟酒店的上层继续举报这件事。受到反馈之后,酒店也愿意全面核查。 但是自此之后,酒店直接就不搭理张女士了,总之,这次经历,让张女士有些头疼,酒店回避的态度,让自己太失望了。直到目前为止,酒店也再无回复。 大年初一,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令人恼怒。 本案释法: 客人到五星大酒店办理入住,但是大堂的顾客座位的沙发却不肯给老人家坐,如何评价酒店的行为呢? 另外,套餐规定了多少价格,在没有提前告知顾客的前提下,顾客去吃饭却被告知要加500元。酒店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1.酒店大堂经理的错误做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需要服务客户,要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 酒店大堂属于公共接待区域,设置沙发就是为了等候办理入住,给顾客休息使用,就是说跟酒店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客人理应享受最基本的人性化待遇。 但是酒店却不肯顾客入座,找各种借口,这样的接待态度,确实会让顾客寒心。 2.用餐时临时加收500元,并且没有提前告知,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这家酒店的做法明显违反《价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用餐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果套餐没有附加非要,之后突然告知要收费,属于典型的“价外加价”的行为。 张女士的遭遇,花费上万元入住,却遭到如此无礼待遇,大家一起来说说,这事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