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没谁了!”湖南,一对情侣恋爱期间,女子跟男友借了50000块钱,男友问她,“如果你以后还不上了怎么办?”女子:“我可以给你写借条,还不上我就以 身相许!”没想到,这段感情仅仅持续了几个月,两人就分手了。分手后,男友找女子索要那50000块钱,女子表示要钱没有,但可以以 身相许!男友一怒之下将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山区人民法院那天的气氛,说实话有点怪。 不是那种吵吵嚷嚷的庭审现场,反倒像空气里压着一层尴尬的安静。 法官桌上放着一张借条。 你要是不看那枚鲜红的公章,真会以为是哪位网友写段子写嗨了:金额5万元,签名落款都很正常,偏偏后面还加了一行“对赌条款”——逾期不还,借款人自愿嫁给债主,债务自动转为彩礼。 是的,写得就这么直白。然后这事就真的在湖南益阳走进了法庭。 原告席是个男的,脸绷着;被告席是个女的,看上去还挺无所谓。本来就是一场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硬是被这一行字扯出了现代婚恋里最荒唐、也最刺眼的那部分。 把时间往前拨一拨。 男方三十多岁,益阳本地人,有工作也有点积蓄,最大的短板就一个:缺个老婆。 家里催得紧,老一辈那套“不孝有三”的压力一层层往上加,他的焦虑基本写在脸上——也正因为这样,很容易被人抓住软肋。 他在相亲APP上认识了女方。半个月网聊,线下又见了几次、吃饭喝酒推杯换盏,那种“终于遇到对的人”的感觉来得特别快。防备心?说没就没。 确定关系没多久(不到三个月),女方开口了:资金周转不开,急需5万。 这其实已经是很危险的信号了。但恋爱里很多人就这样——明明心里咯噔一下,还是怕谈钱伤感情,怕自己一问多了,关系就黄了。 于是那张借条就出现了,而且还附了那句“以身相许”的戏码。 你说这是承诺吧,也像;说是算计吧,更像。 女方很明显抓住了男方最在意的点:他想结婚。于是把“结婚”包装成一种“高价值抵押物”抛出来——你借我钱,我还不上就嫁给你,债当彩礼抵了。听起来是不是特别“划算”? 男方当时的心理也不难猜:还了钱,我拿回5万;还不上,那我白得个老婆。怎么想都不亏。就是这种“保底思维”,让他很快转了账。 可问题在于,越是这种看起来完美的安排,往往越危险。现实里哪有白捡的便宜。 很快就崩了。感情本来就建立在金钱试探上,根基就不稳,甚至没撑到过年。 催债吵了几次,两人彻底翻脸。 高潮也就来了:男方拿着借条去要那5万元本金,女方竟然真打算把那句荒唐条款当“护身符”。 她的逻辑是:我没钱还,但我愿意履行“合同”嫁给你,所以我们两清。 听着是不是像在讲笑话?可这话是真在现实里说出来的。对男方来说,这一刻恐怕不是“梦想成真”,而是后背发凉:曾经想要的“老婆”,突然变成了对方用来赖账的工具。 他甚至会怀疑,从她写下那行字开始,可能就已经想好了退路——钱不还,人也不值钱,反正能把账抹了就行。 男方当然不干。他拒绝“肉身抵债”,坚持要钱,最后把对方告上法庭。 赫山区人民法院怎么判?判得很干脆,也算给这场闹剧画了句号。 法官直接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思路,把这张借条“切开”处理:借贷关系真实存在,5万元要还;但“逾期就嫁人、债转彩礼”这种条款,违反公序良俗,自始无效。 说白了就是——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但婚姻自由和人身人格不能拿来当交易筹码。你愿不愿意嫁、他愿不愿意娶,都不重要,因为这条在法律上就是废纸一张。 最后结果很明确:女方归还5万元。双方也都没上诉,因为到这一步,其实也没什么好辩的。 这案子看着离谱,但内核并不新鲜,跟之前一些“用钱衡量感情”的纠纷很像——比如湘阴县那个“380万赠与案”也曾引起讨论:试图把感情写成合同、把关系算成账本,最后往往就是一地鸡毛。 最讽刺的是结局:当初那个急着结婚的大龄男青年,最后宁可要回5万块,也不要那个曾经说要嫁给他的女人。 某种意义上,这就是对所有想把婚姻当“避债港”、当交易手段的人,最响的一记回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