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从1号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具合格证明,不允许再像以前私自乱卖农产品。对于收购农产品的商贩来说,如果没有这些合格证,不允许收购农产品。 这新规是农业农村部早在2025年就发布的第4号令,名叫《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专门定在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说白了就是给咱们天天吃的农产品,办一张“安全身份证”。 先把规矩说透,哪些农产品必须带证?不是所有农产品都要办,新规明确圈定了7大类刚需品类,基本覆盖咱们日常餐桌的主力食材。 包括各类蔬菜,不管是大棚种的黄瓜、番茄,还是人工种植的香菇、金针菇都算;各类水果,从常见的苹果、橘子,到小众的蓝莓、芒果,哪怕是路边摊卖的散装果子也不例外;还有茶鲜叶,就是没加工成茶叶的新鲜茶叶;畜禽类,比如猪肉、牛肉、鸡肉;禽蛋类,鸡蛋、鸭蛋都包含;养殖水产品,像鱼塘养的鱼、虾、蟹,这些都得按规矩开证,少一张证都不能正规流通。 有人会问,谁来开这个证? 不是单一环节的事,生产和收购环节都有责任。 首先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两类主体必须按生产批次开证,每一批次都要如实记录用药、检测情况,开证记录至少保存6个月,一旦出现农残超标等问题,凭记录就能追溯责任。要是依据检测结果开证,还得针对每一批次的农产品,做针对性的用药检测,不能随便填张纸就应付。 普通农户不用强制开证,但鼓励大家主动开。担心不会开、没条件检测?政府已经考虑到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在村里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点,免费帮农户做快速检测、便捷开证,有的地方用官方小程序就能生成电子版合格证,扫码就能查信息,10来分钟就能办完,不用农户跑远路、花冤枉钱。 农民开好证,商贩这边也有硬要求。不管是收购农产品的个人,还是批发商、经销商,收菜、收肉、收水产时,必须先查合格证,没证的绝对不能收。 要是违规收了没证的农产品,一旦被查到,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就要罚款。而且收购商收完农产品,要是需要混装、分装再销售,还得重新开证,承诺混装后的农产品质量合格,不能沿用原来的旧证。 还有个细节不能漏,收购商收取的合格证,得用拍照、留存原件或复印件的方式保存至少6个月,大量收购带包装的农产品,也可以随机抽取同一批次的合格证保存,但必须如实记录收购数量,不能图省事不保存,万一出问题,没记录就只能自己担责。 线上卖农产品也一样,电商平台上的生鲜店铺,必须给农产品附具合格证,还鼓励在销售页面显眼位置展示,没证的产品根本上不了架。 别以为随便填张纸就算合格,合格证得包含8个核心信息,少一个都无效。 必须写清楚承诺事项,也就是“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这是最核心的内容;还要注明承诺依据,是自检合格还是委托检测合格;产品名称要具体,不能只写“蔬菜”“水果”,得写清“上海青”“耙耙柑”;产地要具体到村,数量、开具日期要明确,开具主体要写全称或农户真实姓名,还要留联系电话,一旦产品有问题,能直接找到责任人。 违规开证、不收证、不保存证,后果比想象中严重。 新规明确,有五类违法行为会被处罚:该开证没开的、没依据检测结果或质量控制情况开证的、合格证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没收存或未按规定保存合格证的,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首次违规会被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元到1000元罚款,这笔罚款不多,但违规记录会记入信用档案,影响后续的贷款、合作,得不偿失。要是开假证、用过期证,或者农产品检测不合格还开证,处罚会更重,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觉得,有了合格证就一定安全? 其实不然,合格证是一份法律责任承诺书,不是绝对的“安全保证书”。以前农产品上市,安全性是默认的,现在改成生产者主动承诺,一旦产品被检出不合格,生产者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反而会因为虚假承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这既能倒逼生产者规范种植、养殖,也能让诚信经营的农户、企业获得市场信任,实现优质优价,淘汰那些违规生产的不良商家。 为了让新规落地,监管部门也会联动发力。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会建立生产者和收购者名录,动态管理、日常抽查,还会把合格证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到位。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会互相通报信息,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上市,及时同步处置,形成监管合力,不让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 说到底,这张小小的合格证,不是给农民、商贩添负担,而是给农产品立规矩、给消费者保安全。 以前部分农户乱用药、商贩乱收购,最后坑的是吃的人;现在新规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谁生产、谁负责,谁收购、谁担责,长期来看,既能规范农产品市场,也能让大家吃得更放心。不管是农民、商贩,还是消费者,都得适应这个新规矩,毕竟食品安全,从来都不能马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