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一觉醒来天塌了!最高法院宣布:自2025年2月1日起,如果已婚的人在外和人同居,将夫妻共同财产送人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原配可以追回,法院也会帮忙要回来。 现在社会观念变了,婚外情、婚外同居不再是稀罕事,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量夫妻共同财产被擅自赠与第三者的纠纷,很多原配明明受了委屈,却没法顺利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直到2025年2月1日,最高法院出台的新规正式施行,才彻底改变了这个局面。 先说说新规出台前的情况,这也是整个事情的起因。婚内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赚的工资、奖金,或是婚后买的房子、车子、理财收益,只要没提前书面约定归个人所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理说,要处分这些财产,必须夫妻俩都同意。 可实际中,不少已婚者背着配偶,偷偷把钱转给第三者,或是送房产、首饰、奢侈品,甚至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把财产卖给第三者,以此讨好对方。 以前遇到这种事,原配想维权特别难。有的法院会判部分返还,有的会因为证据要求高而驳回原配的诉求,导致很多第三者肆无忌惮,觉得只要是对方自愿送的,就不用还。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的这类财产纠纷案件就超过15万起,平均每起案件涉及的金额达到62万,可见这种问题有多普遍,也有多需要解决。 正是因为现实中这类纠纷越来越多,原配维权难的问题突出,最高法院才针对性出台了新规,明确了相关处理规则。 核心就是一句话:夫妻一方因为重婚、和别人同居这些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事,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别人,或是用明显太低的价格处分财产,原配起诉主张这个赠与行为不算数、要求全额返还的,法院一律支持。 这和以前不一样,以前可能有部分返还的情况,现在明确是全额追回,一毛都不能少。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这种赠与不算数? 其实道理很简单, 一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婚内出轨本身就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为了维系这种不正当关系而赠与财产,法律肯定不认可; 二是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益,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同意才能处分,一方偷偷送,本质上就是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这种赠与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不管第三者是不是知道对方已婚,也不管财产已经被花了多少,都得返还,就算财产没法原样返还,也得按市场价折价赔偿。 很多中老年人可能会有误区,觉得“谁赚的钱谁就能做主”,其实不是这样的。 婚内不管是哪一方赚的钱,只要没约定归个人,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哪怕是一方赚的多,也不能单方面决定把钱送给别人。 还有人觉得,离婚后就没法追了,这也是错的,就算已经离婚,只要原配发现前夫或前妻婚内偷偷赠与第三者财产,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的3年内,都能起诉追回,之前就有原配离婚后发现前夫偷偷转了150万给第三者,起诉后成功追回全部款项的情况。 新规落地后,原配维权也更方便了,证据门槛降低了不少。只要能拿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购房购车记录,或是证明对方同居的证据,能说明赠与是为了维系婚外关系,法院就会认定赠与无效,不用再纠结第三者是不是知情,也不用反复证明财产是不是共同财产——默认婚内处分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出轨方说财产是自己的,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 除此之外,出轨方也得承担相应的后果,要是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判他少分或不分财产,情节严重的,还得赔偿原配的损失。 比如有个案例,丈夫婚内给第三者转了200万,法院最后判丈夫只分40%的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分60%。这也给所有已婚者提了醒,婚内出轨不仅伤感情,还会损失财产,得不偿失。 总的来说,这个新规就是为了整治婚内出轨转移财产的行为,保护原配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的忠诚和社会公序良俗。 它不是突然出台的,而是一步步解决现实中积累的纠纷和问题才制定的,从以前的维权难、返还不彻底,到现在的全额追回、维权便捷,既给了原配底气,也堵住了第三者靠婚外情捞钱的路子,让大家明白,来路不正的财产,终究是留不住的,婚内忠诚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