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和一个女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多年,妻子发现后原谅了他3次,最后一次男子写保证书,说再出轨就净身出户,一个月后妻子发现他在凌晨4点多给那个女人发520红包,对方还给他回了个1314。妻子坚决要离婚,男子愤愤不平地说:再怎么说我只是精神出轨,用得着这么上纲上线吗? 据金牌调解报道,李女士和丈夫宋某结婚多年,两人有两个孩子,宋某出轨这事,李女士早在2016年就发现了。 李女士说,那天宋某在卫生间,她在卧室打扫卫生,突然,宋某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叮的弹出一条消息。 李女士拿起来一看,有个女的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老公,你在干嘛? 李女士脑子里嗡了一声,等到宋某出来,李某拿着手机质问他:你到底是谁的老公? 宋某狡辩,说那个女人是广西的,两个人无意中认识的,女的说她老公不在了,她很想他,还说宋某和他老公性格各方面都很像,希望宋某允许她叫他老公。 李女士根本不信,可宋某言之凿凿,还对调解员说,他和那个女子认识,是发生在一个特殊时间段。 宋某说,2016年4月份他父亲离世了,当时他非常痛苦,晚上经常失眠睡不着,10月份认识了这个女人,两人才聊了起来。 李女士冷笑一声,说宋某将自己包装得像个大孝子,却连他亲爸哪年走的都记不清。李女士说,公公是2014年走的,根本不是2016年。 宋某说时间太久,他记岔了。 这次事情发生后,宋某和李女士保证,以后绝不再犯,还把那个女人联系方式删掉了,李女士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谅了他。 可2017年春节,同样的事再次上演,李女士再次看到有人叫宋某老公,发信息的还是上次那个女人。 宋某解释说,两天前,一个显示台岛的号加他,他有亲戚在那,还以为是亲戚,加上后才发现是她,自己和她说了妻子不高兴,让她不要再联系,结果说了几句话就被李女士发现了。 李女士说,既然知道自己不高兴,为什么发现是她后,还要和她聊天?还允许她叫他老公?这不就是不把自己当回事吗? 宋先生说,人家非要叫他老公他也没办法,还说刚加上,当天就被李女士发现了。 李女士又冷笑了:刚刚还说刚加上两天,现在又变成一天了?前言不搭后语! 第二次,李女士再次选择原谅,可2025年4月19日晚上,李女士发现,宋某和那个女人仍在联系。 那天李女士下班后,让宋某把手机给她用一下领个礼品,结果刚拿到,又看到一条喊他老公的信息。 宋某说,那个女人是广西的,办了个厂,这次来南昌办事,给他打了电话,说要来看他。 宋某说,他老婆不高兴,让她别再联系自己了,那个女人可怜巴巴的,说只看他一眼就走,宋某觉得她可怜,和她见了个面。 他和那个女人说了,以后别联系了,因为她和老婆闹得很僵了,结果那个女人问宋某开的车多少钱,宋某说20多万,她说她给宋某20万,让宋某跟她走。 宋某说:我很爱我老婆,不可能和你走。 妻子李某又冷笑了一声:你随时可以跟她走,这个家没有你一样可以。 这次,李女士很仔细地翻看了宋某的手机,结果从收藏里看见了一张女人的照片,这张照片上的人她还认识,是住在她楼下认识很多年的一个朋友。 李女士觉得,宋某收藏里干干净净,只有这一张照片太可疑了,她怀疑,那个广西女人是宋某编的,和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就是这个女人。 宋某不承认,说可能是自己无意中保存的。 李女士不再相信他,咨询了专业人士,准备起诉宋某离婚。 结果,宋某再次祈求李女士别离婚,还和她签了一份婚内协议,说如果再犯,车房孩子都给李女士,他净身出户。 李女士第三次原谅了宋某,但仅仅过去一个月,宋某老毛病又犯了。 5月20日那天晚上,李女士看了一眼宋某的手机,发现他在凌晨4点多,给照片上那个女人发了520红包,对方还回了个1314。 李女士说什么都要离婚,宋某说,这是他打牌输了欠这个女人400多块钱,大家都是老朋友,女人开玩笑让他发520,还说不发就是怕老婆,这只是朋友间开玩笑。 李女士根本不相信他,可宋某就是不愿意离,还说他就算出轨了,也只是精神出轨。 宋某在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时间与其他女性保持暧昧且不正当的关系,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中的忠诚和道德准则,损害了公序良俗。 如果李女士和宋某离婚,宋某能否净身出户?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的权利,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婚内财产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宋某和李女士签订婚内协议,约定若宋某再出轨,孩子房车都归李女士,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话,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二人离婚,宋某真的极有可能会净身出户,即便不净身出户,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李女士作为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多分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