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澳大利亚声称要收回达尔文港,后脚盛和资源遭澳大利亚ETM公司单方面宣布战略合作关系实质终止,涉及格陵兰岛稀土项目合作。 这两起接连发生的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澳大利亚相关方的行为表达了不满,认为此类做法延续了不讲规则的行事方式,违背了基本的合作原则,主张相关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澳大利亚在达尔文港运营权和稀土项目合作上的一系列举动,本质上是无视商业合同约定和市场基本规则的表现。商业合作的推进本应建立在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的基础上,而接连出现的收回港口表态、单方面宣布终止合作行为,打破了这种合作的基本前提。 从具体行为来看,澳大利亚方面先是对外提出收回达尔文港的主张,紧接着就出现了澳大利亚ETM公司与盛和资源终止格陵兰岛稀土项目战略合作的情况,两项涉及中澳企业合作的事项接连出现变数,引发了外界对澳大利亚商业合作环境的关注。 此次与盛和资源终止合作的澳大利亚ETM公司,不仅单方面宣布双方2016年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实质终止,还直接宣告盛和资源原本享有的反稀释权失效。 该公司在2026年初完成了2470万澳元的私募融资,所筹资金计划用于推进格陵兰岛的稀土项目,但截至目前,其核心的格陵兰科瓦内湾稀土项目尚未取得采矿权证,也从未开展过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盛和资源对ETM公司的累计投资金额为2434.57万元,经公司初步评估,此次合作终止事件不会对自身当前的主业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面对ETM公司的单方面行为,盛和资源明确表示不认可对方的主张,该企业将先与ETM公司保持沟通交流,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一应对方式也成为企业面对海外合作突发状况时的常规处理路径,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益,符合国际商业合作的基本准则。澳大利亚方面提出的收回达尔文港的相关举措,也面临着明确的赔偿要求。 达尔文港目前由中企岚桥集团运营,该企业2015年通过全球公开招标获得达尔文港99年的租赁经营权,且累计投入超8300万澳元对港口进行升级改造。 若澳大利亚方面强制收回达尔文港,需按照2015年签署的租赁协议支付相应补偿金,综合各类损失的测算金额可达18亿澳元,补偿金涵盖租金、前期投资成本、预期运营收益等多个方面,而当前澳大利亚财政赤字高企的状况,让这笔高额补偿金成为其不小的财政负担。 事实上,中澳两国经贸往来有着深厚的基础,中国是澳大利亚连续多年的最大贸易伙伴,澳大利亚此前通过向中国出口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获得了丰厚的经济收益,矿产和农产品也成为两国贸易的重要支柱品类。 企业之间的跨国合作,是双边经贸往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稳定的合同约定和市场规则,是合作能够持续推进的核心基础。 无论是港口运营还是资源开发,这类跨国合作项目的推进往往需要双方长期的投入与协作,单方面打破合同约定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单个项目的发展,也会对整体的合作环境造成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面对海外合作中的突发状况,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重要选择,而合理分散投资布局、把控项目风险,也能有效降低单一项目变数带来的影响。 当前相关企业已通过合法方式展开应对,后续事件的发展仍将围绕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则推进,这也为跨国商业合作树立了基本的行为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