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上海打工期间,和一女子恋爱同居,男子返回四川老家时,让女子跟自己回老家生活,可女子不愿意,两人分手。万万没想到,12年后,女子突然将男子告上法庭,说自己曾给男子生下一个女儿,让男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法院判了。 时间拉回2012年,二十出头的黄维俊背着行囊从四川老家来到上海,和无数打工人一样,在一家电子厂找了份流水线的工作,每天起早贪黑,日子枯燥又孤独。 就在这时,他遇到了同在厂里打工的河南女子刘某,两个漂泊在外的年轻人,在陌生的城市里相互慰藉,很快就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没多久就搬到一起同居,过起了简单的小日子。 那段时间,虽然工资不高、出租屋不大,但两人下班一起做饭、聊天,也算苦中作乐,成了彼此在这座城市里唯一的依靠。 可爱情终究抵不过现实的考验,同居一年多后,黄维俊觉得在上海打拼看不到长远希望,加上老家的父母频频催促他回去成家立业,便动了回四川发展的念头。 他兴冲冲地跟刘某商量,让她一起回四川老家,找份安稳工作,组建属于他们的小家。 可刘某早已习惯了上海的繁华,也不想放弃在上海打拼的机会,更不愿意去小县城过平淡的日子,两人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能和平分手,没有争吵,没有纠缠,黄维俊收拾好行囊,转身离开了上海,以为这段缘分就此落幕,以后再也不会有交集。 回到四川后,黄维俊重新开始,努力打拼,没过几年就成家立业,还辗转到杭州发展,买了房、生了孩子,日子过得安稳又幸福,早已把上海的那段过往埋在了心底。 可他万万没想到,12年后的2024年8月,一通法院的电话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他被当年的前女友刘某起诉了,而起诉的理由让他彻底懵了:刘某说,当年分手时,她已经怀了他的孩子,后来独自在上海生下了一个女儿,如今孩子已经12岁,她无力独自承担抚养费用,要求黄维俊支付拖欠12年的抚养费,还要按月支付后续费用直到孩子成年。 接到起诉通知的黄维俊第一反应就是被讹诈了,他反复回想,分手时刘某压根没提过怀孕的事,这12年里,两人也没有任何联系,怎么突然就冒出一个12岁的女儿? 为了自证清白,他主动提出做亲子鉴定,可鉴定结果出来后,他当场傻了眼——科学数据明确显示,那个女孩确实是他的亲生女儿,这桩迟到了12年的“风流债”,他想赖都赖不掉。 庭审中,双方争执不下。刘某说,当年分手后发现怀孕,她犹豫过要不要打掉孩子,但最终还是舍不得,便独自生下了女儿。 这12年里,她一个人打零工、省吃俭用,把孩子拉扯大,如今孩子上学、看病的开销越来越大,她实在扛不住了,才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寻找孩子的生父,索要抚养费。 而黄维俊则满是委屈,他说自己并非故意逃避责任,而是真的不知情,而且他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一次性支付12年的抚养费,经济压力实在太大。 很多人可能会问,都过去12年了,这份抚养费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生父生母都有抚养义务,而且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哪怕过了十几年,孩子依然有权向生父索要抚养费。 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黄维俊一次性支付女儿12岁前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共计11.5万元,此后每月再支付1500元生活费,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协议达成后,黄维俊当场结清了11.5万元,被查封的杭州房产也顺利解套。 最让人意外的是黄维俊现在的妻子,面对丈夫突然冒出一个12岁的私生女,她没有哭闹、没有指责,反而理智地劝丈夫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也正是这份包容,化解了一场可能爆发的家庭危机。 如今,黄维俊也开始尝试走进女儿的生活,努力弥补这12年缺失的父爱。 其实这件事没有绝对的对错,刘某独自抚养孩子12年不容易,黄维俊不知情也并非故意,但法律的底线摆在那里,血脉的羁绊无法逃避。 它也给所有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提了个醒,感情不是儿戏,分手更不能草率,无论何时,都要学会承担责任,毕竟有些债,哪怕过了十几年,终究还是要还的;有些责任,一旦欠下,就再也无法真正弥补。这起跨越12年的抚养费纠纷,最终以调解落幕,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远不止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