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北京,一女子第一次滑雪摔断胳膊,打了一个钢板,10几颗钢钉,手术花

智胜盐究员 2026-02-21 10:43:37

“离大谱了!”北京,一女子第一次滑雪摔断胳膊,打了一个钢板,10几颗钢钉,手术花了50000,女子一口咬定,滑雪场没保护好她的安全,她躺在雪道呼救没人搭理她,滑雪场却认为,雪帽很厚,呼叫谁都听不见,女子不会滑雪,也是第一次滑雪,就应该按照自己的水平选择雪道,女子自己半斤八两,硬着头皮滑,跟滑雪场有啥关系?网友:你要能告成功,我马上告公厕管理者返还我割痔疮的费用。 一个女子第一次去滑雪,谁能想到就摊上了大事。 她以前从没滑过雪,看别人在雪道上风驰电掣,心里也痒痒的,兴冲冲地就上了中级道。 结果没滑几米,就“啪”地一下摔了出去,胳膊当场就疼得不能动弹了。 被送到医院一检查,胳膊摔断了,得手术打钢板。这手术一做,花了5万多,胳膊上钉了10多颗钢钉,好好的大姑娘成了“钢铁侠”,不仅遭了罪,后续还得休养好长时间。 女子越想越气,觉得滑雪场没尽到安全保护的责任。 她躺在雪道上疼得直哭,拼尽全力呼救,可周围人来人往,愣是没人搭理她。 她捂着断胳膊,躺在冰冷的雪地上,那滋味别提多绝望了。 可滑雪场那边也觉得委屈,他们说雪帽都挺厚的,人在雪道上滑,风声、雪板摩擦声那么大,女子呼救声被盖住也正常。 而且女子是第一次滑雪,明知道自己啥水平,还非要上中级道,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吗?自己水平不行,硬着头皮上,摔了怎么能怪雪场呢? 这事一出,网友们也吵翻了天。 有人说滑雪场太不负责任,雪道上就该安排巡查人员,有人呼救怎么能不发现呢?也有人说女子自己太冲动,没把握还硬逞能,后果就得自己担着。 女子觉得自己冤,花了钱来滑雪,不仅摔断了胳膊,雪场还推卸责任,她咽不下这口气,坚决要讨个说法。 滑雪场觉得女子胡搅蛮缠,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现在还没吵出个结果。 滑雪本是图个乐呵,谁能想到会闹成这样,真是倒霉透了。 滑雪前一定要认真观看安全指导视频,也需要清楚自己的真实水平再选择雪道。 有人说,没毛病,雪场就知道推卸责任。保险大家都买了,但是雪场出危险了,却要后者负责! 这种雪场都有提示的,还是大喇叭播放。正常情况下这种官司赢了也就是赔个医疗费的百分之20。这种有风险的运动要么自己买保险要么自担风险,怪运营方什么事? 这种有风险的项目,票价里应该包含保险费用!比如门票300!必须有20块的意外险保额! 去景区吃东西,得了急性肠胃炎,是不是也可以告景区呢?讹人的事不能惯着,只要确定讹人必须重判重罚。 这事儿双方都有一定道理,但也都有不妥之处。女子作为新手,没认清自身水平就贸然上中级道,确实过于冲动,自身要承担较大责任。毕竟滑雪是有风险的运动,得量力而行。 不过滑雪场也不能完全撇清关系。虽说雪帽厚、环境嘈杂,但保障游客安全是基本职责。 雪道上安排巡查人员并非过分要求,若真有巡查,女子呼救或许能及时得到回应,也许就不会遭受这么严重的伤害。 而且票价里是否包含合理安全保障成本也值得探讨。 网友们看法不一,有人觉得女子讹人,有人认为雪场该担责,这反映出大家对风险责任划分的不同理解。 有风险的运动,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推给一方。游客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雪场也应提升安全保障措施,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减少此类纠纷,让大家能更安心地享受滑雪乐趣。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例中,滑雪场作为体育场馆经营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合理设置巡查等,就可能需担责,但女子自身过错也会影响责任划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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