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失败!湖南长沙,男子受朋友邀请出去吃饭唱歌,结束后两人开了一间房睡觉,半夜男

芹姐说法 2026-02-25 17:00:01

讹人失败!湖南长沙,男子受朋友邀请出去吃饭唱歌,结束后两人开了一间房睡觉,半夜男子听到扑通一声,打开灯一看,朋友嘴角有血,躺在地上怎么都叫不醒。男子赶紧打了120,可朋友还是离世了,事发后,朋友的家属起诉他,要求他赔偿40余万。男子连连喊冤:他约我出去的,出了事怎么能怪我呢? 据红星新闻、裁判文书网等报道,2024年的11月份的一天,36岁男子路某闲着没事干,就给朋友霍某打了个电话,约他一块出去吃宵夜。 两人找了个地方,一边吃一边聊,喝了不少酒,吃完饭,路某觉得不尽兴,又提出去唱会歌,继续喝。 二人来到包房后继续喝酒唱歌,中间路某感觉有点不舒服,霍某看他脸色不对,多次问他怎么样,用不用陪着他去看看,路某一直拒绝,说缓一会就好了。 后来,路某一个人到大厅的长椅上坐了一个多小时,霍某独自一个人在包房继续唱歌。 凌晨两点多钟,霍某不放心,提前结束活动带着路某去开了间房,3点钟左右,俩人到达房间,一人一张床开始睡觉。 因为喝了酒,霍某睡得比较沉,正在他熟睡的时候,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响,霍某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地上有个黑影,他赶紧打开灯坐了起来。 霍某一看,路某躺在地上脸色发白,他赶紧下床摇晃着路某,并不停轻拍他,呼喊他的名字,但是路某一直没有反应。 霍某发现情况不对,跑到床边去摸手机打了120,等待救护车期间,他一直守在路某旁边,后来还陪同一起,给他垫付了医疗费。 让人没想到是,虽然霍某及时叫了120,但路某还是因呼吸心脏骤停离世了。 好友骤然离世,霍某非常伤心,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路某的家属竟然把这一切都怪到了他的头上,让他赔钱。 霍某不同意,路某的家属直接把他告了,要求他为此事承担20%责任,赔偿家属40余万元。 庭审时,路某的家属说,路某是在和霍某相约吃饭喝酒后出的事,霍某应该为此负责。 而且,路某以前身体很健康,体检从来没有检查出过任何问题。当天晚上如果霍某劝说路某不要过量饮酒,好好照顾路某,出事后尽快送他去就医,路某就不可能走。 霍某感觉很冤,明明是路某主动叫他出去喝酒唱歌的,出事怎么能怪他呢? 而且,他和路某吃宵夜唱歌是正常的社交行为,自己也没有强迫或者劝他喝酒,自己也不存在明知道陆某身体不适,还怂恿他去唱歌喝酒的行为。 再说了,路某的离世主要是因为他心脏病发作,和饮酒熬夜这些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要进行鉴定才能下结论。 霍某是否需要为路某一事负责,要看他在这件事里有没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 庭审时,霍某提交了他和路某的聊天记录,显示案发当天晚上,是路某主动邀请他吃宵夜唱歌的,路某才是这次活动的发起人。 路某的家属主张霍某赔偿,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霍某在聚餐期间有过错。 路某的家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霍某存在强迫或怂恿路某饮酒的行为,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事发后,霍某发现路某躺在地上叫不醒,立即打了120,一直在旁边守候,这已履行了普通人应尽的救助义务。 路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定了解,但是他无视霍某的提醒,拒绝就医,最终离世,路某应该承担此事的全部责任。 最后,一审认为,路某的家属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霍某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霍某的行为与路某离世有因果关系,驳回路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男子聚餐后发病死亡 家属索赔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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