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支书火了!”四川自贡,一村支书酒后驾车追尾后,喊人殴打对方司机和车上乘员
小小史
2023-12-08 15:23:18
“这个村支书火了!”四川自贡,一村支书酒后驾车追尾后,喊人殴打对方司机和车上乘员,随后弃车逃逸。交警大队核实后,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纪工委:因村支书涉嫌违纪,已进入初查程序,初查结束后予以立案查处。
(案例来源:齐鲁壹点)
梁某忙完手头上的工作,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早已经过了下班点。常年在工地奔波,天不亮已经到工地了,下班从来没有准时过,加班早已经成了常态。
忙碌了一天的他,只想早点回家吃口热饭,好好睡一觉。随后朝着同事陈某喊了一声:忙完了没?下班吧?
梁某和陈某住的并不远,两人经常结伴上下班。不是梁某开车,就是陈某开车,路上有人说话,两人开一辆车也能节省不少油费。
这天晚上,梁某开着他的皮卡车,陈某听到招呼后,快跑了几步,他也想早点回家。
两人开车走到某路段,前面的车突然急刹车,由于梁某跟在后面,和前面车辆保持的车距比较短,急刹车也没躲开,车头一下子撞到了前车的车尾。
梁某和陈某急忙下车查看情况,前面车子的司机也下了车。前方车辆的司机来到两人面前,两人被他身上的酒气熏的连连后退。
冲着两人喊道:怎么开车的?不长眼吗?这么宽的路也能顶上来?
这时,梁某才看清,前车司机是附近某村的村支书老殷。看着对方满身酒气。不想和他过多理论,梁某说:报警吧!等交警来处理!
一听梁某要报警,老殷急忙拦住他。他知道自己喝酒了,交警一来,自己的驾照多半就保不住了,有可能还要面临处罚。
梁某坚持要报警,双方僵持不下,老殷转身打了几个电话。没多久,三辆轿车来到他们跟前,从车上下来不少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将梁某和陈某打了一顿。
梁某多次拨打报警电话,警方来到案发现场。在警察来之前,老殷早已经逃走了。梁某和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两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经过警方调解,老殷分别赔偿梁某和陈某1万元、5万元。二人也出具了谅解书。
交警大队到现场进行核实,梁某驾驶皮卡车追尾了老殷的车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因老殷在事故后逃逸,被交警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和梁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于老殷是否酒驾,交警队作出回应:老殷是在第二天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无法确定事故发生时老殷是酒后驾车。
这一事件早已经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引起大家广泛关注。虽然老殷已经赔偿梁某和陈某经济损失,对交通事故也承担了相关的责任。但该事件也引起纪工委的关注。
纪工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对于老殷涉嫌违纪案件,已经进入初查程序,初查结束后,会予以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此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老殷在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应当被追究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梁某驾驶皮卡车行驶到某路段,撞上老殷的车子尾部,单从追尾上看,梁某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老殷知道自己喝酒理亏,担心被处罚,驾驶证保不住,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需要和梁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老殷第二天到交警队接受处理,不能证实他事故发生时构成酒驾或者醉驾。交警队按照交通事故逃逸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老殷涉嫌故意伤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发生交通事故后,梁某要报警处理,引起老殷不满。打电话叫来多人对梁某和陈某实施殴打,对两人造成不同程度损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或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老殷应当赔偿梁某和陈某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老殷集结他人对梁某和陈某实施殴打,导致两人受到不同程度损伤,在两人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减少收入等相关费用,老殷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民警调解,老殷陪偿梁某1万元经济损失,赔偿陈某5万元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协议,梁某和陈某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老殷的法律责任。
至于老殷涉嫌违纪的行为,纪工委已经介入调查,老殷接下来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还要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纪工委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
作为村支书,应当遵纪守法,为村民办实事,而不是以身份治人。(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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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8775
酒驾?故意伤害?这已经不是民事能解决了吧。就算赔钱给对方,警察应该也要追责吧?
飞沙
意思酒驾跑了第二天就没事了,学会了吗?
fanrea2015
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好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