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是北京船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账号LoveMattersPRO刊登的文章标题,其中用“写小说”三个字替代了刑法犯罪中的传播淫秽色情牟利罪,其目的是什么?
我们支持严判强奸犯与支持严判淫秽色情牟利并不矛盾。
支持严判偷拍者与支持严判淫秽色情牟利不矛盾。也不能狡辩成“拍照片比强奸判得还重”对吧?支持严判拐卖与支持严判淫秽色情牟利不矛盾。总不能狡辩成“做买卖判得比强奸还重”对吧?
普通人写小说合法,小说出版稿酬也合法。用合法的词来替换违法事实难道不是避重就轻的诡辩伎俩吗?打击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行为一直没有停,不是今年才开始的,载体也不仅限文字,这也不是第一件载体是文字描述的案子。为什么这次写黄色内容牟利几百万能说成是“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了。何况犯罪和罪犯性别没有关系。
此前新闻格外强调违法者性别是女的时候我们愤怒,比如女司机。那强调违法牟利犯罪的时候怎么就畸变成怜爱与同情。犯罪和罪犯性别能有啥关系啊。运输行业合法,但运输东西有不合法的,司机甚至有被判死刑。媒体公司为流量没有错,但是不能的无底线讨好迎合流量造谣。
选择以写黄色内容牟利为职业的确踩线了,知法犯法或者不知有法,这算哪门子劳动所得。现在这篇能有19万点赞,那喜欢这类小说内容的人挺多的。如果真的是容不得一点颜色,就不会形成这样数量阅读的群体,大家为什么会觉得是自己行踪藏匿得住的……若连刑事案件都能被轻描淡写归因“写小说”的话,一步一步,那接下来更多犯罪人员不也可以现成套用重病、失业、生活难以维系来博取讨论空间吗?
我们支持严判强奸犯、严判拐卖与支持严判淫秽色情牟利并不矛盾。
瞬间
只要你不收费牟利,你写刘备没人管你。一旦你通过刘备挣钱了,那么你犯的罪就比现实中真的坚强一个女人还严重。不要心存侥幸,只要你收钱就有可能查到你,肯定坐牢的